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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政办〔2022〕4号关于印发《沼山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13
 各村镇直各部门

《沼山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已经镇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沼山镇党政办

2022年69


沼山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号)和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鄂财办发[2022]3号)(梁财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结合我镇开展“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及时消除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申请简便、取用方便,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实效。

二、整治重点

2020-2021年,中央、省、市和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问题;

5.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等问题;

6.补贴资金发放部门、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文件要求选定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违法违规问题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根据中央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补充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

三、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牵头统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负责专项治理“回头看”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农办、民政办、人社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城建办、卫健办、退役军服务站、应急办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查找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等方面问题,修订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

(三)区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集中排查一批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向相关部门提供、移送审计发现涉及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相关问题。

(四)经发办负责对代发金融机构选择情况、履约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发放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收费、违规代办、冒领补贴风险的金融机构严肃查处问责。

(五)镇直相关部门:对照区直相关部门提供的台账,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摸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哪里”“谁在用卡”、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负责入户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并发现存在的问题,将自查情况分别报乡镇牵头部门和区直相关主管部门。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初)

1.沼山镇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领导小组,由张剑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由熊中平同志负责。

2.组织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协调会,由财政所统一召集,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财政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3.农办、民政办、人社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城建办、卫健办、退役军服务站、应急办等部门由专人负责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二)集中整治(6月-11月底)

1.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回头看”全过程。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回头看”治理范围、内容和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到村到户摸底调查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不到位、“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要实行全覆盖。通过电广播、网络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在本辖区内公开公示,动态调整。集中自查发现的问题于每月20日前报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3日前报区财政局监督股。

2.重点抽查。重点抽查由市级七部门组成专班在8月底进行,按照每区不低于50%的乡镇、每村不低于5户的比例,对辖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抽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乡镇等。区重点抽查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上级领导小组分别于6月底前、10月底前对各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情况复杂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督办。根据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1次明察暗访。

3.督查问责。对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着力纠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以及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不精准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并跟踪进展情况。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接受处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督查督办中发现推诿扯皮,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

4.整改规范。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强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采取现场回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回头看”成效进行评估检查,提升治理效果。

(三)总结报告(12月底前)

各部门、专项治理“回头看”阶段性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7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小组办公室熊中平汇总后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区财政局监督股。

联系人:财政所熊中平、联系电话:18771899637

 

附件:1.沼山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问题统计表

2.沼山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问题情况汇总表

 

 

 

 

 

 

 

 

 

 

 

 

 

 

 

 

 

 

 

沼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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