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沼山镇2022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沼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沼山镇2022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鄂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攻坚年。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按照《梁子湖区文明城市创建三年巩固提升计划(2021-2023年)》(梁文明委发〔2021〕3号)工作部署,结合2022年沼山镇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创建育民,坚持“城的文明”和“人的文明”全面同步提升,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梁子湖区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后花园”、建设“三区一地一城”、打造“三镇一堡”、宜居宜业宜游新沼山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程,通过一年的努力,推动我镇文明程度、居民文明素质和城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市力争年度测评成绩跻身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梯队贡献沼山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理想信念铸魂工程
1.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面向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镇党政办、镇直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2.加强阐释普及。实施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站。(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党政办、镇直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3.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十九大以来的成就宣传,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动实践。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赓续红色基因。(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镇党政办、镇直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二)道德建设固本工程
4.典型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层层选树各行业模范典型,积极组织推荐、申报鄂州好人、“梁子湖好人”和第八届道德模范。组织开展沼山镇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落实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关爱政策。(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直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5.推进诚信建设。完善信用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每季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落实联合奖惩,对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实施多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评选2022年度沼山镇文明诚信示范企业、示范经营户。(责任单位:沼山市场监管所、镇城建办、镇经发办、镇应急办、镇交通办、镇宣传办、镇司法所、镇财政所)
6.弘扬传统文化。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深入推进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创新传承玉莲环、张裕钊书法、穿花龙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文旅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文明风尚培育工程
7.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文明礼仪线下教育和线上引导,文明单位至少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培训1次。在窗口单位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竞赛,选树“文明服务标兵”。规范设置“一米线”,常态开展文明劝导,引导居民有序排队、礼貌让座、文明用语。(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文旅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人社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
8.培育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大力推广公筷公勺和分餐制,组织评选“文明餐桌示范店”10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依托“村村响”,全覆盖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健康知识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加强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推进机关节能管理示范;评选绿色村湾、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加强教育引导,减少过度包装,推进绿色消费和循环利用,创新推进“限塑”行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责任单位:镇宣传办、沼山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城建办、镇卫健办、镇文旅办、镇环保办、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委会)
(四)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9.实施安居工程。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增加老旧小区停车位。完善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配套建设;实现无人管理小区清扫保洁全覆盖。(责任单位:镇城建办、沼山国土所)
10.整治集镇环境。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落实背街小巷“巷长制”,推进背街小巷、村(居)委会周边500米常态有效治理。持续推进“楼道革命”,统一改造楼道老旧管线,美化楼道墙面,确保楼栋内干净整洁,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实现“三有三净一畅通”(有宣传、有设施、有提示,地面干净、墙面干净、天面干净,楼道畅通)。建立“牛皮癣”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对随意张贴小广告、制造“牛皮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引导推进“底下管廊”建设,加强户外禁烟、集镇“禁鞭”执法监管。(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交通办、镇文旅办、镇宣传办、镇卫健办、镇民政办、镇环保办、沼山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1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加强扬尘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连续改善。打好碧水保卫战。健全完善“河湖长+志愿者+民间河湖长”模式,持续推进河湖四乱整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禁磷”行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提高区域节约用水水平,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开展建筑工地综合整治,规范渣土车运输。加快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土壤生态修复,加强实施国土绿化行动。(责任单位:镇农办、镇环保办、镇城建办、镇宣传办、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委会)
12.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点;强化综合整治,常态保持集镇废旧回收点店面整洁、堆放有序,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实行“零容忍”。在居民小区试点引进设置废旧物资(废品分类)智能回收设备,通过物物交换、物币交换等方式实现居民普通生活废旧物资回收。(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城建办、镇宣传办、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委会)
13.加强洗车点整治。规划洗车点布点,规范洗车点行业经营标准和场地设置要求;推动多部门综合执法,消除集镇洗车点占道经营、门前停车位私有专用、污水横流、噪音扰民等乱象。(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村、居委会)
(五)城市治理提质工程
14.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5G基站城乡布局,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构建“一局、一中心、一平台”政事企合作机制,发挥“一局”的政府统筹管理职能、“一中心”的项目管理职能、“一平台”的项目建设运营职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利用云平台的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推进“一网统管”。(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村、居委会)
16.强化村(居)委会服务功能。推动重心下移,全面实行村(居)委会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村(居)委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村(居)委会工作者培训提能。强化村(居)委会服务功能,推动村(居)委会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湾组(片区)“两微治理”,建好用好村民议事厅(红色驿站)。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村民代表四方协商机制。(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17.强化物业服务管理。实施“红色物业”引领工程。加强“三建一派”(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物业社区党建联建和“三方联动”,推进物业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准入机制、退出机制和评价机制,落实“红黑榜”制度。强化行业规范自律,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推动物业行业监管向镇(新区)下沉,提升镇(新区)、村(居)物业管理工作能力,加快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组织办,各村、居委会)
18.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规范审批流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推行“一网通办”,推进“36证合一”改革,完善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纵深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试点。(责任单位:镇人社服务中心、沼山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19.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周边出摊出店经营及停车秩序整治,严格落实市场“门前四包”责任制,推动常态化管理。推广集贸市场评星定级活动,推动经营户文明诚信经营。(责任单位:沼山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城建办、沼山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20.推进文明养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遛狗牵绳等文明养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流浪犬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沼山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六)交通文明畅通工程
21.完善交通设施。推进交通标识标线提档升级。加装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违停抓拍球。加强智慧保畅系统建设。新增和维护主干道沿线路灯,提高集镇亮灯率。(责任单位:沼山派出所、镇城建办、镇交通办、沼山供电所,各村、居委会)
22.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实现上牌率95%以上。教育引导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5%以上。持续开展交通路口“百米行动”,严查乱行、乱停、乱翻、乱闯、乱掉等“五乱”行为。持续发力整治非机动车逆行。深入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不闯红灯不越线”等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持续开展教育学习点现场教育。坚持公职人员违法抄告制度。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敲门行动”。(责任单位:镇交通办、镇经发办、沼山派出所、镇团委,各村、居委会)
23.全面推进停车收费。引进社会资本,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规划建设智慧停车场。整合全区停车资源,实行停车收费,规范道路分时段停车,推行节假日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面向群众开放。(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经发办、沼山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七)乡风文明建设工程
24.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擦亮小城镇”工程建设,着力推进314省道等沿线道路常态保洁。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将规划贯穿建设、整治、管理全过程。推进村庄绿化,实现三边(湾边、路边、水边)全植树全绿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清运、区级转运”机制,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城建办、镇农办、沼山国土所、镇交通办,各村、居委会)
25.推进移风易俗。在全镇19个行政村(居委会)全覆盖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融入移风易俗内容;探索制定红白喜事指导性标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引导村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开展打击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民政办、沼山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八)育苗树人强基工程
26.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贯彻落实《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强化文明校园动态管理。创新全镇中小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打造2所德育示范校、1节思政金课、1篇优秀思政课案例,培育2名优秀思政课教师典型。落实“双减”工作“五项清单”管理,全镇中小学制定“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的师生关系、良好的校园秩序。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烟酒销售网点,200米范围内的彩票店、足浴店、歌舞卡拉OK厅、网吧、按摩店、台球厅;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等行为。(责任单位:镇中心学校、镇宣传办、镇城建办、沼山市场监管所、沼山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27.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加强少年宫建设管理。(责任单位:镇中心学校、镇宣传办、镇民政办、镇团委,各村、居委会)
(九)志愿服务暖心工程
28.深化文明实践活动。建强实践阵地。按照2-3人的标准,配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人员。整合实践资源。依托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党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资源,实现贯通联通,由镇级统筹调剂使用。建强实践队伍。成立1支镇级志愿服务总队,配置10类常备队伍和N个特色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实践机制。对接群众需求,设计高质量服务项目;完善点单派单制度,实行“统筹+点单”双向选择、“线上+线下”双线运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依托文明实践云平台,动态发布供需信息;完善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成立项目-招募志愿者-实施项目-评估效果-优化项目”的流程,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镇团委、镇妇联、镇民政办、镇文旅办、镇经发办、镇中心学校、镇卫健办,各村、居委会)
29.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完善志愿者星级认定、“积分兑换”、“爱心循环”、“商家联盟”等激励机制。举办镇、村(居)各级志愿服务培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参与第二届鄂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培育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团委、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调整充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创建工作组,建立健全书记主抓、镇长主建、创建综合组协调、各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打头阵、涉创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镇领导和镇直部门包保制度。要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坚持城乡一体、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确保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协调联动。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涉创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将测评指标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工作人员,确保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要坚持创在日常,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临时突击。
(三)创建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指标要求,大力宣传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变化。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开设曝光台、红黑榜等形式,及时曝光“不文明”、“不作为”现象和创建工作死角死面。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全民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沼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印发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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