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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梁子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梁子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2-06-16

为切实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2120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202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选出忠诚过硬的好头雁、换出堪当大任的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生态、焕发干事创业的好气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率先建成“武鄂同城”最美“后花园”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的村3个,集镇社区2集镇社区的换届工作参照城市社区进行

严格人选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德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集镇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受过刑事处罚;(3)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6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8)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9)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0)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1)在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12)不能专职工作或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13)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乡村(社区)治理较差;(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4)工作业绩不优,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综合实绩五比”考核连续2年排名靠后;(5)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二)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一村多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医、乡村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还可以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

选优配强“红色头雁”。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委备案管理制度,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物色人选。对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跨村任职。

(四)从严控制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成员一般3至5人,辖区户籍村民2000人以下的村,两委班子职数为3人;2000(不含2000)4000人的村为4人;4000人以上的村为5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5至9人,辖区常住居民5000人以下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5人,每增加3000居民增配1人,最多不超过9人。全镇各村总职数原则上与上届一致,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优化班子结构。本次换届重点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升一降”。

新提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年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应符合就业年龄段要求,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学历一般在大专以上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新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应有1年以上党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现任超过60岁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需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同意,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继续留任。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以上,努力使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有其他情形需回避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19月全面启动,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同步部署、统筹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2021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10月初组织实施,12月底基本完成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930日前)

1.组建工作机构。级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巡回督导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全镇实行干部包村,下派指导组指导换届工作。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指导组领导下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工作方案必须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施步骤、进展安排,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

3.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充分利用村村响、电视、宣传(册)栏、两微一端等载体,以换届选举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候选人资格条件、程序步骤和纪律要求为重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依法参与选举能力,形成正确导向和良好舆论氛围

4.开展换届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检查督导组成员、从事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人员、各村党组织书记、村(社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区镇各级换届选举实施意见(方案)等文件精神

5.集中排查整顿“回头看”。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对前期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前开展调研摸底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班子软弱涣散的,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由镇党委制定“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

6.开展离任审计。组织专班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居)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7.加强综合研判。镇党委对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和分析研判,在调研和推荐的基础上对意向人选进行比选,制定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

8.进行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对村(社区)“两委”意向人选资格进行预审,组织办、民政办会同镇纪委、政法办、信访办、统战办、卫健办、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

9.提前调整人选。统筹区镇“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人事安排,需要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提前调整到位。对不胜任、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调尽调、应换尽换。

10.开展谈心谈话。实施选前谈话制度,镇党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主职干部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镇班子成员与其他成员谈,特别是前期摸排被列为“重难点”村的,镇党委书记亲自进行谈话。谈话过程中,重点了解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党员群众对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教育引导村(社区)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去留问题,密切关注相关村可能出现的一些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动向,做到提前警示,及时处置。

(二)选举实施阶段2021108-1215日前)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1110日前完成)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把握6个关键环节:

1)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照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审定

2)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议,综合村(社区)党组织推荐和区委反馈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

3)资格联审。组织办、民政办会同镇纪委、政法办、信访办、统战办、卫健办、派出所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要严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资格,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排除在外。

4)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一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审查后予以批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组织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准。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由镇党委区委组织部备案。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重点要把握5个关键环节。

(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主持。按照民主程序将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一名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或者从事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居)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核实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和不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在选举日的5日前颁发《选举证》,并在选举日前视情对选民名单进行补登和删除。

3)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在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中推选产生驻社区单位代表由驻社区单位推选,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产生。要通过民主程序,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妇女代表要达到村(居)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4)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选,应根据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位和职数,差额确定候选人,差额人数由村(居)民委员会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对妇女委员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社区工作者个人报名、10人以上联名提名或者社区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提名,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镇党委把好资格初审关,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正式候选人于选举日10日前张榜公布。

5)召开大会选举。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和要求,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应在选举日前予以公告。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村民委员会选举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选举结果要公开计票,当场宣布,并张榜公布。对当选者,统一颁发当选证书。

(三)建章立制和工作交接阶段2021年1216-12月25日)

1.组织换届移交新一届村两委产生7日内,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主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原村两委班子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做到账实相符、手续规范、不遗不漏。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要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2.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社区党组织要把好关。

同步组织推选产生新一届团支部、、民兵连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同步推选村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环境和物业等下属委员会。在推选过程中,要严格把握不同村级组织的推选产生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3.做好思想引导主要负责同志与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在工作目标、班子团结、加快发展、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对在换届中离任、落选的村干部,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以平常心正确对待换届选举,做到落选不落志,离岗不离心,通过传帮带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实现新老班子的平稳过渡。

4.加强履职管理为使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尽快理清思路,掌握政策,熟悉情况,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基层社会治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民主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社区主职进行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镇党委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调整镇级联系指导机制,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前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认真梳理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及时统计上报选举结果,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典型材料上报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将涉及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公示公告、审计报告、承诺材料、选票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立卷,确保资料科学规范、有据可查。各有关数据表格于20211223日前报组织办、民政,届时组织办、民政将对各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全过程。进一步明确指导在市、责任在区、落实在镇、工作在村(社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办牵头协调,民政办依法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委、宣传、统战、政法、共青团、妇联、司法、财政、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强化工作督导镇党委向各村(社区)派驻指导组,重点对人选质量、程序实施、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党委负责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等,加强政策指导和答复。全镇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挂点干部、换届工作指导员等要全程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发挥协调指导作用。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镇党委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一起加强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排查工作,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等。各村要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选举大会应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召开,建立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严肃纪律巡查镇党委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十严禁纪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引导全镇广大党员群众和换届工作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镇纪委、组织办联合建立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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