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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梁子镇教育系统2024年“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点

日期:2024-08-08

  2024年全镇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健全完善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下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全镇校园安全无事故。

  一、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

  1.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健全各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中心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责任。(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2.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和各类应急(防控)预案,通过学校自主排查、中心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常态检查和部门联合督查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形成“检查—反馈—整改”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3.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领导干部每月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预警研判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排查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4.健全校园安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发挥各级校园(含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压实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健全落实校园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5.健全校园常态化安全教育工作机制。着眼增强师生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积极健全并严格落实校园生命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防溺水、防地质灾害、防欺凌、防食物中毒和心理健康等重点,依托校园主阵地、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渠道,构建起“校内校外无缝衔接、线下线上全方位开展”的校园安全常态化安全教育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6.持续开展校园“四个100%”专项治理。加大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督办力度,10月底前开展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 即校园封闭化管理100%、一键报警、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100%、专职保安配备100%、护学岗设置100%)回访督查,确保全镇校园(含民办幼园)完成建设任务。(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7.抓实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师生国家安全意识;突出抓好教育系统反宗教、邪教渗透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确保全镇教育系统政治安全和和谐稳定。(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8.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专项治理。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每学期组织开展1-2次防范校园欺凌(暴力)宣传教育及违禁物品排查整治,消除欺凌隐患。完善防范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情况报告、警校联合、困难救助和舆情引导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9.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消防员。在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配电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到2024年底,各中小学幼儿园创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学校,达到100%。梁子镇至少有2所学校成功创建。(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0.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开展实验室危化品(部分防疫物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非法“校园贷”等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1.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依托校车监控平台,加强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和动态监管。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在春、秋开学季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违章停车等各种乱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校园封闭式管理,严禁社会车辆、家长自备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成立护校队,服务学生安全出行,构建家、校、警互联互动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2.开展防溺水专项治理。压实工作责任。压实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教育监督责任、各地属地隐患治理责任和家长监管提醒责任。开展综合整治。5至10月份,各镇(园区)开展校园周边水域防溺水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周落实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督查考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地各校“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3.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及师生心理健康工作。落实校园防传染性疾病工作制度、措施,严防传染性疾病。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卫生各项制度,严防“病从口入”。加强心理健康骨干队伍建设,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干预,落实毕业年级每天最后一节课五分钟心理疏导音乐或心理体操,积极构建师生心理健康共同体。(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4.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每月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禁售商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5.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中心学校指导各校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警校协调,建立学校治安事件警校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冲击校园、殴打师生、破坏教育秩序”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安全事故的调解化解和管控风险能力。抓好教育系统“勤指情舆”一体化工作,健全突发事件的调解处置、舆论引导和信息报送“三管齐下”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升能力

  16.抓好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员)业务能力培养,3月份,开展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业务能力培训。7-8月份分别邀请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校园保安职业能力培训,中途组织保安员业务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履职能力。11月份,由中心学校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校车驾驶员从业能力进行教育培训。(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7.强化安全应急演练。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拟制年度安全演练计划,每月选择性开展一次防火灾、防地质灾害、应急逃生、紧急避险为主题的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师生应急防范能力,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8.持续夯实“平安校园”建设基础。对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建设要求,指导和协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大经费投入,紧盯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大力实施改薄提升工程,全面夯实“平安校园”建设基础。(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19.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四个一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加大对各校“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导工作,大力开展省、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以考促建,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履职到位,不断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力争实现全镇两个市级“平安校园”、一个省级“平安校园”年度创建目标。(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梁子镇中心学校

  2024年3月6日

  梁子镇教育系统2024年度平安法治校园创建暨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十二次党代会和鄂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湖北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督促全镇教育系统认真履行平安建设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梁子镇做出教育贡献,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1.明确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健全维护校园平安建设管理制度、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实现全年无火灾事故、无重大盗窃案件、无校方责任亡人事故、无校园欺凌事件、无校园暴力伤害事件、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

  2.压实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园长)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各分管领导主管责任和各专班直接责任,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属地责任和各学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逐级制定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把平安校园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教职员工,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真正做到“到人、到岗、到底、到位”。

  3.加强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快推进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强化校园安防基础。

  4.落实平安校园“心防”建设。落实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骨干队伍建设,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干预,落实毕业年级每天最后一节课五分钟心理疏导音乐或心理体操,积极实现师生心理健康共同体。

  5.落实平安校园“阵地防”建设。扎实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和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强化防欺凌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国家安全、反邪教、远离黄赌毒等宣传教育,严防宗教、邪教、“黄赌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进校园。

  6.落实平安校园“环境防”工作。加强新建学校(宿舍、校区)选址规划,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选址安全。净化校内校外环境,加强校内小卖部、小超市和校园周边违规(超范围)经营店面、50米内网吧和电子游戏厅、200米范围内娱乐场所的清理和管控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四类人员”清理和稳控工作,严防安全事件发生。

  7.落实平安校园“机制防”建设。落实学校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每半年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关键节点防控。在各节假日前后及各关键节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安全防控。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和信息报送“三管齐下”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学校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邪教和非法组织的聚集活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校园安全事件、集体(越级)上访等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的重大事件。

  8.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党建引领。增强平安校园建设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提高全员抓平安校园建设的政治站位。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凝聚和积极形成抓平安校园创建的工作合力。采取“问责、约谈、提醒”等形式,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在抓平安校园中的兜底和“助推器”作用,确保平安校园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9.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体检”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体检”活动,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危化品管理工作(防疫物资参照危化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开展防火灾、防地质灾害、应急逃生、紧急避险等安全演练活动,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师生应急防范能力。

  10.强化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奖惩。把平安法治校园创建暨综治维稳工作成效纳入各校(园)党员干部、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在评优晋级和干部提拔任免中,实行平安校园建设(综治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梁子镇中心学校            责任人(中心学校校长):

  2024年    月    日

  梁子镇中小学、幼儿园       责任人(校长、园长):

  2024年    月    日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

  “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

  一、人防

  1. 学校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2. 学校保安员的选聘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财政部门预算专项经费解决,择优聘用,实行由保安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 100 人的学校至少配 1 名专职保安员; 1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 2 名专职保安员;超过 1000 人的学校,每增加 500 名学生增配 1 名专职保安员。

  3.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 2 名专职保安员, 1000 人以上的每增加 300 名寄宿生增配 1 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设 1 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服务管理。

  4. 学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 3 人以上由教职工或家长志愿者组成的护校队,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在校门口负责现场巡逻守护。

  二、物防

  5. 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 2 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建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6. 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室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简称“八件套”)。

  7. 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8. 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技防

  9. 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夜间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车牌号的数字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在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活动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10. 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视频监控室安排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守。

  11. 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视频监控系统一起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网。

  12. 校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心防

  13. 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组织教学与评价。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所需课时,义务教育学段在地方课程计划课时中安排,高中学段在综合实践课和校本课课时中安排。

  14. 生命安全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侵害等领域,生命安全教育课可配置专职教师,也可以选派适宜的教师任课。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15. 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中小学应建设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群体。

  五、阵地防

  16. 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7. 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  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

  18. 中小学校每学年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严防宗教、邪教、“黄赌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进校园。

  19. 结合实践活动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 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  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

  六、环境防

  21. 学校选址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校内建筑工地等符合安全标准。

  22. 校园内不得设立小卖部、小超市等。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  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学校周边交通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23. 学校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和  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24. 市县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每半年排查一次学校及周边四类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摸清学校周边治安隐患,严防针对校园及师生的冲撞、砍杀、枪击、纵火、投毒、暴恐等恶性事件发生。

  25. 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无证及占道经营的摊点。

  七、机制防

  26. 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学校每半年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7. 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开展涉校难点问题集中攻坚。

  28. 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假期前、假期中、假期后)、三个类  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版本(寒假、学期中、暑假)、三个会议(教职工大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三方责任(学校、家长、学生)的“个三”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29. 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中小学生人身伤害  事件发现与查处机制,落实安全事件上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30. 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校内各部门年终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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