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城村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的监督管理, 维护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安全,提高项目收益的使用效益,增强光伏项目的扶贫效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我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光伏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奖励补助、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劳务支出的要求,严格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经村民代表大会研讨,一致决定,将2021年新城村村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收益31000元分配如下:
一、设置公益性岗位合计24800元(公益性岗位不低于4个)
公益岗位名称 |
姓 名 |
年工资 |
护路员 |
高玉清 |
12000元 |
防疫消杀员 |
刘友元 |
4000元 |
防疫消杀员 |
柯凤玉 |
4800元 |
巡查值守员 |
高冬梅 |
4000元 |
二、小型公益性事业劳务支出:合计5200元
项目名称 |
地 点 |
资金发放对象 |
金 额 |
灌溉水渠维修清理 |
余家咀湾 |
柯晚枝 |
1650元(60元/天) |
灌溉水渠维修清理 |
余家咀湾 |
陈云发 |
2550元(80元/天) |
灌溉水渠维修清理 |
全家庄湾 |
柯廷发 |
1000元(80元/天) |
三、用于建档立卡补助扶贫分配金额:合计1000元
组 别 |
姓 名 |
金 额 |
全家庄湾1组 |
邓庆如 |
1000 |
新城村关于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的
决议
(2021年11月20日新城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新城村2021年11月20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新城村支委会提出的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提出将光伏收益用于公益性岗位设置24800元;用于小型公益性事业劳务支出5200元;用于奖励扶贫补助1000元。
太和镇新城村2021年光伏发电收益
分配公示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现将我村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 年11月20 日至 2021 年 11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人:柯伟
联系电话:13607239378
联系地址:新城村1号
附件:新城村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
(公示单位) (盖章)
2021年11月20日
关于光伏扶贫资料的补充说明
一、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奖励补助必须在会议记录中说明缘由及有佐证资料。
二、进行小型公益性事业劳务支出必须附考勤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相关佐证材料。
三、设置公益性岗位必须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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