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和《鄂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梁子湖区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科室:电子政务和大数据管理股;联系电话:027-60660158;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政府南侧;邮编:43606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梁子湖区行政审批局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各项改革创新创优工作任务落地,全面做好解读回应,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强化。
(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梁子湖区行政审批局为正科级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梁子湖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能是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等工作。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电子政务和大数据管理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政策法规和绩效考评股),现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7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了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组建了梁子湖区行政审批局,专门承接全区“放管服”改革、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务大数据工作。
三是培训力度不断加大。5月底组织了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诚邀市行政审批局相关业务专家为全区各单位讲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相关内容;11月中旬组织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12月参加了全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人员培训会。利用2020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测评的机遇,结合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
(三)加强统筹,稳抓落实
一是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协调各单位通过梁子湖区政府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等渠道集中公开了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可办理事项等各类便民信息。同时,各部门通过机构设置等栏目,或者利用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公开了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根据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协调各单位将行政权责清单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分类型、分部门集中公开发布,将机构职能进一步形象化具体化,并按照依申请、依职权和公共服务予以分类,按照大项、小项、业务办理项层次化、数据化,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全面梳理全区政务新媒体,将全区共计8家政务新媒体纳入全省统一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平台,实行备案管理,并清退“僵尸”账户3个。
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区直各部门、各镇、村都分别通过政务服务外网以及制作流程图、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将行政服务、行政审批的办理流程、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开。区镇村利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公开相关申报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实时向公众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发布区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960项,可网办的事项比例达100%,梳理公布“就近办”事项,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向镇、村两级伸,其中镇级(新区)平均领取发布168个事项,村级平均领取发布91个事项,梳理证照目录60个,截至2020年10月20日共登记证照数据23.5万个。
(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四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软实力。变“坐堂服务”为“上门服务”。深化“店小二”“保姆式”服务,探索帮办代办模式,实行老年优待证收证、办证、送证“一条龙”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定时受理”为“延时办理”。继续推行“5+X”模式(即连续2至3天双休或节假日假期增加半个工作日,4天及以上节假日假期增加1个工作日),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着力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变“多头受理”为“一事联办”。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梁子湖区“一事联办”专栏中推出“我要开药店”“我要开民宿”“开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我要开物流公司”四个主题事项;结合工作实际,线下还梳理了一事联办服务,同步完成综合办事指南编制。推出“一扫直达”二维码综合服务指南。群众只需拿起手机“扫一扫”,即可快速查询各部门所有办理事项、办理流程等信息,相对于传统的办事指南更加绿色环保,更加方便查询最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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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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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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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6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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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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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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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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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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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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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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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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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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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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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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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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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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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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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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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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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 律 服 务 机 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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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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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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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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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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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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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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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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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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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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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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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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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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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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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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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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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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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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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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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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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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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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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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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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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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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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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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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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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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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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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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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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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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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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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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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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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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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梁子湖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公开信息量不够,时限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互动性不强,群众对局机关工作知晓率不高。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集中业务培训和一对一培训,提高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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