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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2021年度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日期:2021-11-02

根据《2021年度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鄂公管文〔2021〕23号)、《2021年度梁子湖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区扎实开展了全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2021年8月20日,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公共资源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2021年度梁子湖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我区已于2021年8月按照《鄂州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违反竞争中原则、限制或者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体系的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各有关部门均未发现相关法规文件违反此次实施方案的整治内容,我区有关部门已对近年来巡视、审计反馈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为线索进行全面自查,已完成巡视、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投诉举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记分并予以公示曝光。

(三)重点抽查。区公共资源局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对2020年6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区公共资源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整治范围内17招投标项目中随机抽取2个。经现场查阅招标投标材料、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梁子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梁子湖区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指导。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輿论宣传,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增加“《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信用承诺函”,涵盖了投标人对借用资质投标、转包、串通投标、弄虛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惩处等市场主体诚信内容。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征集专栏,截至目前,未收到问题线索,畅通情况反映、投诉举报、咨询沟通渠道,网上公开广泛征集线索,统筹运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两种手段,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反映突出问题和社会关切问题。

(三)联动检查执法。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公开监管平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部门联动,按照综合监管、行业监督各部门管辖权进行抽查、核查。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抽查结果均已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四、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联动执法处理办法》,建立联办案件、联动执法、联合检查等机制打破部门管理局限,形成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合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以国务院、省政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契机,完善监管与交易平台功能,推动“流程再造”和信息互联互通,打造全流程电子在线监管与交易,充分利用大数据局‘大数据能力分析平台’功能,建立交易过程大数据分析系统,让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活”起来,自动监测分析围标串标、弄虛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专家评审现场异常行为,积极构建权一致、监管有力、竞争有序、透明高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深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明确综合监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作用,实现对全区交易平台全程在线监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事项标准化和监管流程规范化,监管业务协同和数据互通共享的一体化工作格局,依托“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对接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系统记录的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行政监管信息,实施在线地监测和实时动态监管

(三)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网通办,信息一网公开,监管一网覆盖,实现交易、服务、监管等各子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律取消无法无据的审批(审核)事项,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完善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责任制度,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转向公平竞争监管和提高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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