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4-02-05

  今年以来,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局、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以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重要抓手,有序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建设武汉城市圈“后花园”。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进梁子湖区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按照《梁子湖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和20个规划指标目标值有序推进“两山”创建工作,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创建第七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申报函》,市局向省厅推荐我区申报第七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完成梁子湖生态保护和产业开发项目(一期)EOD项目、梁子湖区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梁子湖生态文明展示馆申报生物多样性公民教育基地申报。梧桐湖园区东沟村和太和镇吴伯浩村被授予“湖北省生态村”,太和镇陈太村和涂家垴镇徐连村被授予“市级生态村”。 

  (二)持续推进上级督查问题整改。高度重视省厅领导“四不两直”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出台水质改善工作任务清单(水十条)并逐项落实。积极加强梁子湖水域和入湖河流的监测,强化梁子湖水质变化的预判和分析。加强梁子湖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村湾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怀万港新建人工湿地一处。督促沼山鑫康、和圆建材拆除碎石生产线,厂区进行清理,并进行断水、断电;督促鑫川建材完成厂区环境整改。 

  (三)认真配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印发了《梁子湖区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按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要求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督察期间,及时准确高效地为督察组提供调阅资料,印发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4期,督察组共转办我区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目前已办结2件。 

  (四)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气方面。积极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厂区内物料、产品堆场采取降尘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等。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迅速按照预警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大洒水力度、加强禁鞭、加强建筑工地的监管等。加强梁子湖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管控,认真做好梁子湖区青峰路站空气自动站基础保障工作。对梁子湖空气自动站破旧空调出资更换,解决站点屋顶漏水问题。扎实开展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多次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部署安排秸秆禁烧工作,同时对各镇(园区)开展联动巡查督导。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投入180万元完成了鄂州市梁子湖区环保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水方面。一是持续跟进水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梧桐湖生态修复工程和沼山镇东井外围退垸还湖生态修复工程已完工。太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年底可完工,汪家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和涂镇湖东南侧水生态修复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对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周调度,全面推进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强力推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梁子湖区落实省、市改善梁子湖水质工作措施任务清单(水十条)的通知》,完成全区畜禽养殖场点详查并形成《梁子湖区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总结及“一厂一档”》和《鄂州市梁子湖区入湖水系情况调查报告》。及时对各镇(园区)涵闸、泵站排水情况进行监测、管控。协调水利部门打捞湖岸水葫芦、枯烂菱角、枯草、烂枝等,对前海湖蓝藻进行消杀处理,清理怀万港内杂物并补种水草。三是开展入湖排口溯源整治工作。完成梁子湖(鄂州区域)48个入湖排污口标识牌的规范整治工作,推进怀万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印发了《梁子湖(鄂州区域)入湖排口整治——清退重点区域渔业养殖工作方案》和《关于保护水环境的通告》,在完成全面摸排基础上,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沿湖设防水位线外延100米范围内重点区域渔业养殖池塘的清退工作。目前,各镇(园区)正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四是开展“围网种草”。实施“围网种草”、梁子湖岸线水生植被恢复项目,累计种草1.5万亩,全省“以草净水”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区召开。磨刀矶、铜铁海示范水草基地正在建设。五是策划水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梁子湖流域高桥河入湖口水生态修复工程可研报告初稿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储备三级项目清单2个项目上报工作,完成东梁子湖沙湾退垸还湿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区涂家垴镇甘家海及朱海港水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区沼山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梁子湖湖滨带(沼山段)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流域高桥河入湖口水生态修复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前海湖水生态修复工程等6个项目入库上报。土壤方面。按要求完成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报送梁子湖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茅圻村、刘斌村、楠竹村和王铺村分别获得10万元奖励。完成东沟镇原六十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上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建雄在省厅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座谈交流会上交流发言。配合协调第三方对梁子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摸排调查。配合省厅、市局在梁子湖区开展《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条例》立法调研。 

  (五)狠抓环保监管执法。分局2023年执法252次,制作执法笔录190份,对4家企业立案查处,现场检查梁子湖区122家畜禽养殖场,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督促三和养鸡场进行升级改造,按时完成完成“双随机”检查。巡查狮子口、马龙水库水源地30次,组织秸秆禁烧随机抽查巡查50次,接信访投诉14起,均按时处理办结,接到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投诉2起,一件属实,一件不属实,均已办结。 

  (五)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支部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立足部门工作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促进作用,筑牢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为履行好分局各项职能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系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会议,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完善局内部考勤、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及约束机制。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学习新政策和各类法律法规,提升执法知识储备,增加非现场监管运用,强化现场监管执法水平。四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我局2022年政治生态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了《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3月2日在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区“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上作了书面述责述廉。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观看《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开展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了学习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和全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及《关于全区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分局全体党员签订了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组织分局在职在编和退休科级以上干部4人进行了兼职问题政策及反面典型案例学习,并填写了兼职情况自查表,签订了承诺书,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外兼职。五是全力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以匡正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为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意识形态教育,打牢思想防线,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六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梁子湖分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举措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以主题教育的扎实开展激发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通过主题教育实际成效推动梁子湖区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梁子湖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0-2026年)》和《梁子湖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巩固梁子湖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推进梁子湖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严格落实《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市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强化督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扬尘、秸秆焚烧、生活源等大气污染源,充分发挥区环委会职能,加强统筹安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不良天气应对工作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梁子湖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梁子湖水质改善,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扩面工作。完成汪家湖退垸还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和涂镇湖(东南侧)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积极谋划项目申请中省专项资金开展梁子湖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管护工作。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推进共同缔造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项目,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持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梁子湖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净土保卫战”。 

  三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排查整改全区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果。“零容忍”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定期研判、分析,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梁子湖水质稳定向好,“将流域的水变清”目标,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水环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武汉新城,打造武汉城市圈“后花园”作贡献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69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