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促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我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人社领域工作抓稳抓实。切实抓好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干部夜校”等方式,组织各类集中学习100余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吸纳优秀人才激发党建活力,近四年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8名,紧密0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在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中循序渐进,推动我局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线上线下齐发力,拓宽就业渠道促就业。2023年共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53场,累计发布412家企业的招聘信息,提供16609多个就业岗位,达成就业意向300多人。组织武汉肃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梁湖安康医院等企业赴鄂州职业大学参加“才聚荆楚 勇往职前”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建立零工驿站微信招聘求职群,当前已入驻企业招聘代表、求职人员856人,运用及时雨零工平台微信小程序,登记注册有意愿在我区招聘的企业28家,我区求职者2553余人,发送岗位信息1.6万余个。截至目前,区零工驿站已登记了求职者1250人,成功推送1223人次就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14人。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助力企业纾困解忧。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免申即享稳岗返还,已为118家企业返还相关参保费用28.15万元。完成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18人,为企业发放吸纳奖补资金3.6万元。完成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17人,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共发放吸纳奖补资金3.2万元。完成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8人,发放补贴3.23万元。为2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2万元。对今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0.3万元。三是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搭建互助就业平台。赴恩施州、咸丰县开展劳务协作活动,与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开展劳务协作座谈会2场,并与郧西县羊尾镇人民政府、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签订劳务协作协议书,组织我区企业瑞华制药赴恩施参加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医药人才专场校园招聘会。四是探索培训新路径,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区职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效能,结合学员意愿和市场需求,开展家政服务、生活餐饮等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就业创业培训1077人。五是强化创业扶持引导,激发创业新活力。为8人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共4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4人,发放金额6499万元。同时,申报一家2023年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六是聚焦群众需求,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已成功申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69人;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已出台《梁子湖区2023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实施方案》(梁人社发〔2023〕3号)文件,目前已发放补贴111人,共计发放4.79万元;开发全日制公益岗9人,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岗166人。
(三)紧盯扩面提质,织牢社会保障惠民生。一是做好居保扩面征缴工作。按照《2023年度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截至12月7日,解库资金3951.64万元,完成全年资金任务数的98.52%;信息系统入库4.2万人,完成全年参保任务数的83.88%。二是做好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我区2539名建档立卡渔民(除去65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渔民外)其余2474名渔民已全部参保,参保率100%。截至目前已为1808名退捕渔民发放2022年度社保补贴767.73万,已全部发放到位。目前已处于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收尾阶段,我区现有270名渔民2023年度尚未缴费,我局现正在督促此270名退捕渔民按高于补贴标准的缴费档次缴费,并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年终时做好渔民社保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做好困难群体社保代缴及待遇发放工作。根据(鄂人社发〔2021〕28号)文件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四类困难人员”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年人均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截止目前2023年第一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应代缴3770人,已代缴3770人(其中:重残2001人,特困34人,低保1346人,易返贫致贫389人),使用代缴资金37.7万元,代缴完成率100%。同时,在经过数据核查及前期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我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困难群体已全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享待率为100%。四是做好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社保卡数据采集20.13万张,制发社保卡19.83万张,社保参保率96.24%。2023年1-11月累计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5982.29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879.13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发放率100%。五是做好社保基金巩固提升行动相关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2023年度社保基金巩固提升文件相关精神,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人员、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节点等进行了明确,目前我局已基本完成任务清单表中涉及我区的16项工作任务;针对市人社局8月29日对我区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反馈的9项问题清单及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委托的黄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于9月21日—9月22日对我区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交叉检查反馈的7项问题清单,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发挥政策引领,落实“五类人员”职业年薪记实。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近期几项社保重点工作的提示函》和《关于做好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虚账及利息记实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及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五类人员”的职业年金利息记实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各参保单位积极开展申报、缴费等工作。截止九月底(市局规定期限),据市社保中心统计反馈:我区“五类人员”职业年金利息记实存量共计55家单位需要进行“五类人员”职业年金利息记实,已全部完成申报缴费55家单位,截止12月,我区“五类人员”职业年金利息记实无欠费情况。
(五)夯实人才基础,筑牢发展根基。一是做好梁子湖区人才引进工作。2023年完成梁子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1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16人,配合区教育局完成2023年农村义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招聘118人。二是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审批工作。已完成2023年事业单位年报和工资年报上报工作;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其中区直、乡镇事业单位263人,教育系统1135人,2023年工资正常晋级1356人次。三是完成梁子湖区岗位动态调整。完成区直、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完成19家事业单位岗位异动审批工作,完成11家事业单位首轮岗位设置及首轮岗位设置认定工作。四是落实事业单位职级晋升常态化。完成2023年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16人,落实职级晋升常态化。五是参与完成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编制实名制。协助区委编办、区卫健局按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参与乡镇卫生院编制实名制工作。
(六)加强监察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依法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采取各类宣传手段,对全区所有企业和在建工地项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共2000余份,印发“致农民工朋友一封信”共500份,目前,全区6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累计监管农民工24.29万余人,累计代发工资7823.67万元,“五项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共受理各类线上投诉141件,来访850余人次,来电1500余次。线下化解欠薪案件16件,为356人追回拖欠工资683余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起,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欠薪企业3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2份,限期整改指令16份,根治督办函18份,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检查了我区12家取得资质的企业,有效地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全区已有283家企业通过网上书面年度审查。二是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通过“三点一线”举措,截至目前,梁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件,涉及劳动者53人,涉案金额162.3万元,仲裁结案率100%,调解率96%,超过省人社厅规定的60%的调解率。三是做好“标准化安薪项目”,推动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目前,我区已有4个项目被鄂州市评选为“安薪项目”(梧桐湖37号地块、梧桐湖20号地块、碧桂园假日半岛三期和东梁子湖乡村振兴文旅综合体项目EPC)。通过开展选树活动,树立一批安薪示范项目,着力发挥“标准化安薪项目”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实现我区在建工程建设领域“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四是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中的存储、返还、动用环节为重点,对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具体规定,共细化检查项目8项,及时清退符合返还条件的工资保证金。2023年截至目前,我区共收缴工资保证金保函3469.93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22万元,极大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二、亮点工作
(一)推进就业培训品牌化,提升服务软实力。我局与鄂州市、武汉市人社部门按照“高标准规划目标定位、高水平师资力量保障、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的原则,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共同打造武昌鱼就业创业品牌培训,吸引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2023年邀请武昌鱼烹饪技艺非遗传承人郑彦章授课,开展武昌鱼烹饪技能品牌培训班2期,共培训乡厨、农家乐厨师等37名学员。
(二)打造劳务经纪人+就业直通车,强化就业精准服务。对800余名农村留守劳动力就业意愿进行充分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打造了劳务经纪人+就业直通车23℃服务新模式和一批村级劳务经纪人队伍,搭建用工求职服务平台,并积极协调就业直通车实现从“家门”直达“厂门”就业增收。截至目前,已培育发展村级劳务经纪人25人,共组织200人次赴葛店开发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1万余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受社保扶贫代缴政策变化、外出务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客观因素影响,城乡居保参保扩面人数逐年下降。因大数据共享平台不健全,仍然有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服刑领取待遇的风险和隐患存在。
(二)“标准化安薪项目”选树进程亟需加快,按照“2024年2月之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国企项目选树数量不少于在建项目总数量的80%,社会资本项目占比不少于50%”的年度选树目标要求,目前全区在建项目6家,有4家被评为“安薪项目”,距离年度选树目标要求还有差距。
(三)受房地产行业低迷影响,我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已完成竣备,但房屋销售不理想(如合景、华润、华发),开发商资金回笼比较慢,现金流较少,存在较大欠薪问题。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以全面推进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指标争先进位为目标,压实责任抓落实,力争梁子湖区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就业,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稳岗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00人。二是不断完善优化零工驿站劳务经纪人+就业直通车23℃服务模式,培育更多劳务经纪人,强化乡村就业服务力量。强化就业创业培训促就业,完成就业创业培训1000人以上。三是加快推动武鄂就业一体化,加大失业保险免申即享稳岗返还、企业吸纳就业奖补、一次性创业补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四是开发公益岗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积极申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释放政策红利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
(二)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2024年城乡居保参保率、年人均缴费额较上年度有增长。做好各项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退捕渔民社保补贴发放工作,按要求完成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城乡居保基金巩固提升行动等工作,确保城乡居保参保群众“应保尽保”,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发放率达100%。二是做好困难群体社保代缴及待遇发放工作,在2024年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保费代缴,确保“应代尽代、不漏一人”。同时,加大数据核查、政策宣传及部门协调联动力度,确保我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享待率达100%。三是坚持落实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政策,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发放率100%。四是严格按文件要求全面摸清参加城乡居保的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及重残人员底数,及时向财政申请代缴补助资金,结合省厅下发数据及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保费代缴。
(三)持续推进建设职业年金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大职业年金记实工作督促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方法,积极对接市社保中心,指导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增“五类人员”职业年金利息记实工作。
(四)以服务为抓手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认定工作,力争完成所有事业单位的首轮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级工资变动审核,新进、调出人员工资转移手续办理及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及农村义务教师招聘工作,壮大我区干部队伍后备力量。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良好用工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标准化安薪项目”选树活动,对提交申报资料的项目进行初审,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联合住建部门进行项目审核,并召开选树培训会。二是集中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和欠薪隐患排查,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建立《欠薪隐患问题清单》,逐一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是加大“五项制度”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对全区所有在建工地项目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印发“致农民工朋友一封信”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通过举报投诉调查、日常主动巡查、联合督促检查、重点时段普查、专项行动督查全方位指导督促辖区内建筑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
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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