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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欢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水费由自来水公司征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鄂州市供水管理办法》(鄂州政规〔2016〕10号)规定,我市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由市水务集团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地方用水协会等负责维护。目前全市农村供水都是抄表到村或湾,我区除太和集镇、梧桐湖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辖区部分用户实行抄表到户外,其他集镇村湾均抄表到村或湾。
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局计划分两步解决。近期工作:一是实施梁子湖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鉴于我区部分村湾管网漏损较为严重,影响供水供水安全。经过实地排查,结合乡村振兴建设,我局对管网改造意愿强烈的村进行了摸排统计,对管网破损、漏损严重的村湾安排资金对供水管网进行维修养护。截止目前我局已累计投入资金220万元通过管网改扩建、管网延伸、购置加压设备、水质检测等方式,巩固提升5镇1园区21个行政村饮用水问题,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受益人口达10万余人。二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各镇(新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建议各镇(新区)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管理经费落实工作。三是强化农村管水员责任,充分发挥农村管水员在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基层管水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管水员敬职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管水员作用。远期工作:千方百计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为解决农村水价虚高、支线管网漏失严重等问题,我们请设计单位编制了《梁子湖区农村供水规划》,结合全区实际,计划分年度启动全区集镇、村湾支线管网改造,更换水表,降低总表到用户分表之间的漏失,逐步达到抄表入户的目的。目前正在积极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项目。
在此,对您们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主管领导: 邱崇华 ,联系电话: 027-60660096 ;
经 办 人: 柯启航 ,联系电话: 027-6066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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