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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日期:2025-01-13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政府办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梁子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机构设置及职能、民政系统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通知公告、民政动态等方面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组配

分类

发布

机构

主体

分类

信息

来源

成文

日期

发布

日期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iangzh.gov.cn/lzhxxgk/bmptlj/qzbm/lzhqmzj/fdzdgknr/);

  2.《鄂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3.梁子湖党建、梁子湖融媒(微信订阅号)等新闻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1.区民政局信息查阅地址及联系方式

  查阅政府信息和相关政策可以到区民政局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8号文明楼三楼,联系电话:027-53081010,传真号码:无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梁子湖区民政局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下载《梁子湖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s://www.liangzh.gov.cn/lzhxxgk/ysqgk/)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梁子湖区民政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8号文明楼三楼,联系电话:027-53081010;

  2.信函申请: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下载打印填写《梁子湖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8号文明楼三楼,联系电话:027-53081010;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梁子湖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liangzh.gov.cn/lzhxxgk/ysqgk/)填写《梁子湖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信访、举报、投诉等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受理机构:梁子湖区民政局办公室;

  2.办公地址:梁子湖区民政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8号文明楼三楼);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4.联系电话:027-53081010;

  5.传真号码:无

  6.通信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8号文明楼三楼

  7.邮政编码:436060;

  五、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1.主管部门: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2.办公地址: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办公室);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711-2412282;

  5.通讯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办公室;

  6.邮政编码:436060.

  六、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通知有关要求收取信息处理费。

  七、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统一在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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