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梁子湖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核心领域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群腐”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202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党建引领夯实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坚决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组织书记及领导班子领办实事项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施策,切实增强民政服务的针对性和群众获得感。
(二)精准兜实兜牢救助底线
2025年1-12月份保障全区困难群众15277人,发放资金6572.9万元。其中: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546户5704人,发放保障资金5123.83万元;临时救助849人次,发放资金281.55万元;高龄老人3986人,发放资金532.56万元;残疾人5278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34.96万元。
(三)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硬件设施的全面升级。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存在的短板问题,我们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全面启动并顺利完成了沼山福利院的改造提升工程。该项目新增电梯1部,新建安乐厅1处,同时对院内老人住房、食堂大厅、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更新维修,以及安全监控等设备的升级改造,显著提升了福利院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二是着力完善农村互助照料服务体系。我们投入20万元,对沼山镇朱山东村、王铺村2家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标准化打造“四室一厨”(休息室、娱乐室、图书室、谈心室、厨房)服务功能区,于8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了周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为农村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深入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我们按照每户不超过2900元的标准,投入18.85万元为全区65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完成了适老化改造。我们坚持“一户一档”建立个性化改造清单,重点配置床边扶手、无线适老声光门铃、助听器等79类实用设施,目前已全面完成改造及验收工作,确保了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深切关怀。
(四)切实强化未保精准施策
一是开展留守儿童走访慰问。今年年初,为让辖区留守儿童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活动,精心为100名留守儿童准备包含帽子、围巾、手套的“新年礼包”,并逐一送达孩子们手中,用贴心物资为孩子们筑牢冬日暖意。二是强化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护。夏季来临,针对暑期溺水隐患高发风险,区民政局迅速下发工作通知,部署各镇(园区)民政办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敲门行动”,累计发放防溺水宣传单、《致家长的一封信》约4000余份;同时对辖区水域“四个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必要位置增设防溺水宣传栏,切实织密儿童安全防护网。三是推进儿童福利赋能培训。为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专业水平,区民政局督促各镇开展儿童福利赋能培训会6场,课程重点围绕儿童心理疏导、安全防护、政策解读等核心内容,累计培训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基层队伍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素养。四是实施困境学子精准助学。9月以来,区民政局聚焦困境儿童教育需求,积极组织9名孤儿大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学生及时申报助学工程,预计发放资助资金9万元;同步推进“圆大学梦”活动,累计资助学生218人,发放资助资金78.2万元,以精准帮扶为困境学子搭建起实现求学梦想的桥梁。
(五)落实社会事务精细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1.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横幅等多种载体,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5次,累计发放《殡葬用品经营户倡议书》《文明殡葬倡导书》2000余份;清明节期间推送专题宣传推文1篇,并在梧桐湖园区六十村开展“鲜花换塑料花”活动;中元节期间联合区文明办发布《文明祭祀,绿色中元》倡议推文,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新风尚;在全区88个村(社区)全覆盖组织开展“殡葬政策法规进村宣讲”活动,切实提升群众对殡葬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同感。2.加强殡葬行业规范管理。联合市民政局殡仪服务站、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各镇(园区)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联合检查4次,重点对墓碑、棺木生产单位及殡葬用品经营商户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稳步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今年以来,我区重点推进1处区级公墓和2处村级公墓建设。9月3日,刘河公墓项目(一期)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启动,规划用地51.867亩,拟建设墓穴、墓位共计70198个(其中平地墓穴9929个、坡地墓穴6269个、骨灰楼立体墓位54000个),同步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公厕、绿化景观及相关市政设施,预计于2026年底竣工。目前,该项目总投资21646.62万元,已争取国债资金12000万元。2处村级公墓于10月20日开工建设,后因省林业厅暂停全区村级公墓相关审批程序,建设手续尚未完备,目前已暂停施工,已累计拨付建设资金40万元。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社会事务工作培训班,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与规范化水平。截至10月,全区累计办理婚姻登记761对。针对“520”等特殊日期可能出现的登记高峰,建立健全延时服务机制,当日共为20对新人高效办结结婚登记,获得群众普遍好评。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目前,全区经登记社会组织共68家,其中社会团体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严格执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6月集中开展社会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重点对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法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今年以来已清理12家,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六)开展地名规范强化治理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由我区牵头与鄂城区、大冶市开展行政边界联合检查,于9月全面完成。本次联检覆盖1处市级界桩、1条市级界线和1条县级界线,经核查,双(三)方边界线、界桩位置清晰、方位物明确,周边群众未因界线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同时,积极指导各镇(园区)开展镇级界线联合检查,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试点。按照省、市民政局工作要求,我区作为全省“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单位,于7月通过政府招投标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推进工作。项目以东沟镇全域及12个重点村为试点,重点开展地名信息采集、道路命名、地名标识设置、地名微景观打造及“一村一图”制作等地名文化服务。截至10月,已受理村级道路命名47条、村湾更名48条,计划12月完成审批公示;“一村一图”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村、镇意见建议。
(七)全力重拳整治“群腐”问题
一是养老服务和公办福利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问题排查与线索处置。累计自查发现问题3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移交问题线索6条,完成追责问责及警示教育11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李红霞、盛安明、刘祥国、胡云富),提醒谈话4人(胡云富、黄水平、邵中华、吴俊),诫勉谈话1人(陈凤华),批评教育2人(周鸣放、余迎彪);组织集体谈话2次,覆盖44人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参与人数25人,形成有力震慑。2.资金清退及制度完善。累计退还违规使用财政资金2.298万元;结合整治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养老服务监管、福利机构运营等工作制度11项,构建长效监管机制。3.“突击战”任务推进。养老服务和公办福利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作战图涉及5大类29小项重点任务,目前已完成25小项,需持续推进2小项,2小项不涉及梁子湖区。4.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反馈的2家新建社区“四同步”养老用房未移交问题(涉及梧桐湖国际社区8号地块和鄂州恒大翡翠湾社区),我区多次与相关企业协商对接,于9月28日完成养老用房移交手续,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推进。1.问题排查与线索处置。累计排查问题8条,已全部整改完毕;移交问题线索4条,追责问责4人,其中:给予政务记过1人(区民政局副局长胡静)、党内严重警告1人(朝英村书记胡文华)、党内警告1人(涂镇村书记胡乃松)、提醒谈话1人(区民政局局长陈新州)。2.资金清退及制度完善。退还群众款物200元;结合整治工作,制定完善殡葬领域工作制度8个,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3.公墓建设问题整改。一是区级刘河公墓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34500平方米,建成临时办公区、场地监控及道路等配套工程(临时硬化面积800平方米),完成骨灰楼基坑土方开挖6000平方米、停车场及墓穴B区回填12000平方米、墓穴A区土方开挖4000平方米。二是乡镇中心村公墓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2处建设,另有2处因省林业厅暂停办理相关用林用地手续,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谨慎推进。4.殡仪车辆运营改革。梁子湖区现有5台殡仪车辆,均为个体经营,由市殡葬服务中心统一管理。9月2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州市遗体接运车辆运营改革工作方案》(鄂州政办函〔2025〕21号),明确通过新购车辆、购买服务等方式收回社会殡仪服务车辆遗体接运权限。10月22日,市民政局工作专班赴梁子湖区与5名殡仪车司机开展座谈,解读改革政策并征求意见建议,为后续改革落地奠定基础。
(八)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文献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会议20余次,举办交流研讨6场,集中观看《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反腐为了人民》《挺纪在前》等纪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举行“开门教育”会议2次,学习教育总结会1次,切实筑牢党员干部崇廉拒腐的思想根基。
(九)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10次、局中心组专题学习23次,局领导班子围绕《深学八项规定,笃行民政担当》《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时代精神永葆优良作风——从八项规定精神与“三大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等主题讲授纪律党课5次,依法依规办结信访件涉及3人5件、处理“12345”市长热线工单18件。按月开展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分析,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与报告,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前沿阵地。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存在短板
一是养老机构运营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乡镇福利院区级直管改革虽已全面完成,但改革后各养老机构的运营经费尚未全额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日常运转支出与人员薪酬等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为彻底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我区已投入整改资金约100万元,但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后续同类问题整改缺乏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二是村级公墓建设推进缓慢。一方面,受省林业厅暂停审批村级公墓相关手续影响,导致2处新建村级公墓手续未能按时办结,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另一方面,建设资金保障不足,目前仅拨付40万元(余湾村20万元、沼山村20万元),与实际建设所需的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资金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严重制约工程进展。
(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基层民政服务力量配置薄弱。各镇(园区)民政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队伍稳定性较差,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面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多项繁重任务,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导致政策在落实“最后一公里”环节存在堵点。二是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支撑不足。当前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偏低,整体服务质量与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政策协同机制尚不完善
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中,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市场监管及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紧密,部分事项存在政策衔接不畅、协同推进合力不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村级公墓建设手续办理涉及多部门审批环节,缺乏常态化、高效顺畅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筑牢党建根基,强化队伍建设
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坚决纠治“四风”。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民政干部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堵点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党员干部崇廉拒腐思想根基,打造清廉民政队伍。
(二)精准优化救助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完善“物质+服务”救助模式,联合第三方机构细化服务需求清单,按“一户一策”“一户一档”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健全绩效评估与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救助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二是创新救助方式。构建“物质保障+精神需求+能力提升”全方位救助体系,对年满60岁的失能低保对象实现全覆盖摸底,推动有意愿的对象入住福利院并申请集中照护补助。
(三)深化养老服务升级,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养老机构运营保障体系。将乡镇福利院区级直管后的运营经费全额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日常运转与人员薪酬支出。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三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拓展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
(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筑牢儿童安全防线
一是完善未保队伍建设。压实儿童督导员与儿童主任职责,健全“四色”风险防控体系,每月更新困境儿童数据,实现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加强未保阵地建设,优化未保站、儿童之家功能布局,完善心理咨询、文体活动等服务。二是深化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开展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护等活动;推进儿童福利赋能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精准落实困境学子助学政策,扩大助学覆盖面,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为困境儿童搭建成长与求学保障桥梁。
(五)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服务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宣讲等多种载体倡导文明低碳祭祀;加强殡葬行业规范管理,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联合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二是推进殡仪车辆运营改革。落实市级改革方案要求,完成社会殡仪服务车辆遗体接运权限收回工作。三是加快公墓建设进度。积极协调省林业厅等部门完善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保障,推动暂停施工的2处村级公墓尽快复工;持续推进刘河公墓(一期)建设。确保2026年底竣工投用。四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持续开展年度检查,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五是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完成试点区域道路命名、地名标识设置、“一村一图”制作等工作,健全地名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地名备案公告;持续推进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维护边界稳定,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六)健全协同机制,破解工作难题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市场监管及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破解村级公墓建设、殡葬改革等工作中政策衔接不畅、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持续推进“群腐”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等重点领域问题排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
梁子湖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2日
|
|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