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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民政局 日期:2025-01-28
  根据区委工作安排,现将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落实情况和2025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汇报如下。

  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一)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今年以来,全区保障困难群众15847人,预计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6331.7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52人发放资金114.19万元、农村低保4713人发放资金3335.52万元、特困供养798发放资金1391.3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167人发放资金174.13万元、临时救助47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2.81万元、高龄补贴3882人发放资金505.62万元、高龄老人困难补贴393人发放资金48.4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269人发放资金561.04万元。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养老服务管理情况。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服务设施95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家(沼山福利院、梁子福利院、区福利中心)、公建民营3家(太和福利院、涂家垴镇第一福利院、东沟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2家(梁湖安康医养结合中心、柠月乐龄中心)、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家(沼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东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72家、农村老年人幸福食堂13家,实现了区、镇、村三级全覆盖。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养老服务工作要求,改建一家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对区失能半失能中心和2家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投入资金220万元。为180户困难老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服务,已全部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投入资金52.5万元。

  3.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全年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学习安全生产知识12次,观看安全生产警示视频1次,收听收看安全视频会议2次。对养老机构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71次、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次,督促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12次。同时,持续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张,悬挂横幅12条。

  (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1.未保队伍体系建设情况。每个乡镇(园区)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选配1名儿童主任,全区共有6名儿童督导员、87名儿童主任。

  2.阵地建设情况。全区共有未保站6个,儿童之家31个。各未保站分别设有儿童活动室、书画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为辖区内儿童打造安全、童趣、暖心的空间。

  3.未成年人服务保障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积极组织7名孤儿大学生、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学生及时申报助学工程,发放资金13万元。深入落实湖北省民政厅下达的关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检测摸排的工作,目前民政摸排比对工作已结束,针对摸排比对结果形成“一人一档”资料。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初心护蕾 守护花开”、 防性侵安全教育主题勇敢说“不”“防溺水专项行动”等活动20余次,全力构筑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防线。

  (四)基层治理工作情况。为认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梁子湖区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了梁子湖区《关于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标识标牌申请准入工作的通知》和《梁子湖区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梁子湖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梁子湖区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等通知文件。在全区各镇(园区)设立基层减负观测点6个,公布市、区两级举报电话,并在梁子湖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参与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开展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检查督查行动,对全区87个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和证明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清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3期,累计依法依规清理各类标识、牌匾1564块,拆除上墙制度牌524个,摘除机构牌71个。

  (五)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情况。一是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做好成果转化和档案整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成果转化及档案整理工作,于今年7月档案整理工作通过省级验收。二全面落实平安界线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华容区开展全省第五轮边界联检工作,已完成边8.8596公里界线的巡检和2个县级界桩的维护工作,全年没有发生涉及界线矛盾冲突问题。三是加强“乡村著名行动”。目前已完成“乡村著名行动”方案制定和经费预算及选点工作。

  (六)聚焦“一老一小”,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

  1.全方位关爱留守老人。我区共有留守老人226人,今年以来,组织各镇民政办干部和各镇社工入户探访老人2000余次,开展“敬老月”活动、“爱心粽子送老人,端午佳节暖人心”“金秋重阳 绘就敬老画卷”等系列活动200余场次,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12次,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2.儿童关爱服务情况。全区共有留守儿童269人,困境儿童929人。针对困境儿童已建立了“四色”风险防控体系,按照不同等级精准对接、温暖服务。目前,红色风险0人,黄色风险16人,蓝色风险88人,绿色风险825人。通过、区、镇、村三级民政干部和社工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探访服务3000余次。

  (七)婚姻登记和流浪乞讨工作。

  1.深化婚姻登记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办理婚姻登记服务1046对,无一出错,无一投诉,证件登记办理合格率达100%。特别是在“5·20”和“8·10七夕节”当天,局机关选派多名干部参与婚姻登记服务,做到即来即办,不等待,办理登记服务40多对。

  2.全力加大流浪乞讨街面巡查力度。今年我局扎实推进“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定期组织救助车辆在全区范围内以悬挂、播放宣传语的形式开展巡查服务60余次,对遇到的流浪乞讨救助人员给予及时救助,做到救助及时,保障有力。

  (八)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成效。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漫画说纪》等内容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1次,组织党纪学习交流研讨6次,观看纪律警示教育片《蝇贪之害》《家声》,学习《漫画说纪百例》汇编读本和《惩治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充分筑牢党员干部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

  (九)强化意识形态前沿阵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主题党日”等制度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局中心组专题学习29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会3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带头讲了以《学条例 明规矩 守党纪 强党性》和《强化纪律意识 履职尽责善作为》为题的纪律党课2次、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2次,“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专题教育1次,办结处置信访件8件,每月对民政领域风险隐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动殡葬改革,谋划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是刘河生态公墓建设情况。按照工作计划,刘河公墓一期97.5亩已完成前期规划和建设招投标工作,正在推进建设。二是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在去年建成太和镇朝英村和涂家垴镇涂镇村两个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基础上,今年正在建设东沟镇余湾村村级公益性公墓。

  (二)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服务温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梁子湖区民政局积极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今年6月份我们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物质+服务”的救助服务合同。通过摸排,建立服务需求清单,采取救助对象点单的方式为240余名困难群众开展服务2000余次。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机构机制体制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协商,制定了《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子湖区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涂家垴镇第一、第二福利院进行了调整合并实行区级直管,将养老资源结构进行优化。

  (四)提高民政服务质量,打造清廉民政队伍。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15件民生实事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精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先后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7次,下发专项检查方案7个,完善工作制度18个,领办民生实事7件,全面梳理民政领域“12345”热线、群众信访和“大数据”比对等124条信息(“12345”热线3件、群众信访问题33件、嵌入式问题线索66条、2024年“大数据”反馈问题线索22条),共筛选问题线索12条,移交给问题线索12条。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4年,我局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已全部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和服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困难问题。

  (一)养老服务设施安全条件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缺乏定期维护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等问题。全区6家(区失能半失能中心、涂家垴镇第一福利院、太和福利院、沼山镇福利院、梁子镇福利院、东沟镇福利院)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未落实定期维护制度,没有聘请专业力量参与维护服务;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较低;二是消防预警设施老化,无法保障安全。太和福利院消防烟感系统老化,无法正常工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成效不足。没有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我局“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推进缓慢和缺乏资金保障。

  (三)民政领域政策宣传和学习还不够。针对今年以来反馈的问题线索,我局经全面清查和分析,主要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做到人人知晓;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保障未做到应保尽保的问题。

  (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高。辖区内大多养老机构现有服务人员大多存在文化水平不够高问题,导致对老人的个性化需求把握不准,在服务精细化程度上有待提高。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殡葬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改革工作。申报全省深化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开展梁子湖区深化殡葬改革三年行动。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向群众普及殡葬改革的意义,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三是推进移风易俗。将殡改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观念。

  (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新质效。聚焦“区级直管”促养老,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让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新水平。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居家养老,助推养老服务新发展。打造嵌入式养老模式,拓展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服务内容,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互助、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全力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强化儿童兜底保障。

  一是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联合教育部门、各镇(园区)等多渠道精准排查困境儿童信息,完善四色风险防控机制,压实儿童主任和社工定期走访责任,开展跟踪服务。同时每月更新数据,确保保障对象精准无误。二是完善保障体系。督促各镇(园区)民政办主任对辖区内儿童家庭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将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要求的小孩纳入保障中。三是持续开展特色服务。针对困境儿童存在心理及生活困境的现象,制定个案服务内容,通过为其提供特色服务和关爱,促使服务对象身心健康发展。

  (四)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同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创新救助模式。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按照生存型救助与发展型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物质保障+精神需求+能力提升”全方位救助体系,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1)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重点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根据个性化需求,按“一户一策”“一户一档”,制定服务计划和管理档案;(2)对年满60岁的失能低保对象进行全覆盖摸底,将有意愿入住福利院的对象全部安排入住福利院,并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3)对符合条件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阳光家园”服务项目;(4)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五)有序开展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落实登记工作,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政策法规制度,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增强服务力量。二是持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巡查救助。每月定期组织救助车辆在全区范围开展巡查服务,完善语音宣传语播报功能,在极端天气(如严寒、酷暑、暴雨、暴雪等)来临前及期间,增加巡查频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与安置。三是持续完善地名区划管理。不断健全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抓紧抓实“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地名备案公告,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推动我区区划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

 

梁子湖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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