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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民政局 日期:2024-01-05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区民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一是兜底保障情况。截止12月份,全区保障困难群众15887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5914.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60人发放资金110.83万元、农村低保4819人发放资金3041.3万元、特困供养830人发放资金1328.2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142人发放资金177.92万元、临时救助653人(户)发放金额178.69万元、高龄补贴3662人发放资金471.1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185人发放资金553.59万元、高龄老人困难补贴436人发放资金52.8万元。从2023年4月份开始,根据政策要求对2023年度社会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62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农村低保由54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特困供养由1080元/月提高到1140元/月,孤儿由14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二是服务措施落实情况。为全区6000多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开展集中核查工作;对临时救助对象开展回访服务130余人次。接收省、市级督查指导3次。

  (二)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全区完成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3家,投入资金30万元,完成乡镇养老综合体建设1家,投入资金100万元,完成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76户,投入资金22.8万元;运营日间照料中心65家、幸福食堂10家、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供养中心1家;有7家养老机构申报了2023年度星级评定工作,其中6家评定为二星级;为600多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老年人评估工作,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孤寡老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针对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百岁老人开展节日慰问共计百余人次,同时,还持续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张,悬挂横幅20条。

  (三)残疾人保障服务情况。一是落实保障政策。1-12月份,全区保障残疾人5185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53.59万元。二是做好服务保障。通过三年时间已全部完成残疾人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换证工作,换证率达到100%。全年为1000多名残疾人开展了各类服务工作。其中:为60名0-15岁残疾儿童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康复训练,为44名残疾人发放辅具44件,发放安装残疾人护理床75张;为26名困难重度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为7人残疾人申报了省级“残疾人技术能手”;组织100名残疾人在太和镇、涂家垴镇开展了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组织13名残疾人参加全市电商培训,增强就业技能;为300名残疾人办理了乘车爱心卡;组织600余名残疾人开展了文化进家庭“五个一”、“盲人节”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等活动;帮助3名残疾大学生和4名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办理助学金申报工作。

  (四)基层治理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区持续深入构建三级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实效。一是注重党建引领,村级治理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全区87个村设立“巧巧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收集村情民意、化解群众纠纷矛盾。二是深入探索议事协商工作机制,始终以“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村级建设的各项议事活动中,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真正让村级事务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确实保障好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的解决。目前,我区在太和镇吴伯浩村、涂家垴镇万秀村、沼山镇朱山东村、梁子镇刘斌村、东沟镇余湾村、梧桐湖园区鲊洲村6个村开展了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典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优化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以区级社工总站为依托,在各镇(园区)设立镇级社工站6个,通过“五社联动”和专业社工引领,成立各级社会组织400多个,如“太和婆婆志愿服务队”、柯畈“和事佬”志愿服务队、“妇女儿童志愿服务队”、“环境志愿服务队”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案例,开展社区品质生活空间场景塑造,以“共同缔造美好家园”为主题,围绕养老服务、邻里互助、议事协商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等内容,创新服务治理模式,打造美丽、清洁、宜居的生活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基层治理创新案例5个、社区品质生活空间场景塑造6个,其中梧桐湖园区鲊洲村在全市品质空间评比中荣获第三名的好成绩。

  (五)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关爱保护救助工作机制。召开2023年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信息,不断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发挥解决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帮扶救助等问题的协调作用。二是全面摸排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落实87名村(社区)儿童主任担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工作专干,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底。全区现有未成年人3.9万人,农村留守儿童35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7人,散居孤儿13人,困境儿童1048人。三是扎实做好特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工作。全区按照城市困境儿童640元/月、农村困境儿童57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1500元/月的标准,全年发放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77.92万元。与此同时,2023年以来区民政局积极与市中心医院对接,落实12名孤儿享受“明天计划”医疗待遇;组织4名孤儿大学生及时申报孤儿助学工程,全力保障特殊未成年人的医疗和教育等基本权益;为50名留守儿童提供了“云陪伴”计划,为15名困境儿童提供了“爱心小屋”服务。四是完成全区困境儿童“四色风险”排查工作。自5月下旬启动以来,历时两个月完成前期培训、走访摸排和分类管理工作。经排查,全区共有困境儿童1048人,在此基础上开展分类管理,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落实保障政策,并开展分类关爱帮扶。五是关爱留守老人。目前全区共有留守老人228人。以村(社区)党支部为依托,采取村(社区)干部划片包干、党员干部带头包保、志愿者参与的方式,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组织包保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定向结对帮扶的方式,为留守老人开展志愿服务,积极为留守老人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为了方便老人与包保人员联系,给每位留守老人配备智能手环,将包保人的电话号码与结对留守老人的手机号互存,并接入服务平台,每位留守老人都可以随时与结对干部和服务平台联系。志愿者每周对包保的留守老人进行巡访,确保及时掌握留守老人的情况,及时满足老人的合理诉求和解决实际困难。

  (六)婚姻登记和流浪乞讨工作。一是规范做好婚姻登记服务。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落实登记工作。全年全区婚姻登记1251对,其中:办理结婚证433对,补发结婚证139对,申请离婚433对,办理离婚登记证221对,补发离婚登记证25对,无一出错,无一投诉,证件登记办理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组织婚姻登记员认真学习《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熟悉政策法规制度,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自6月1日起,办理“全省通办”3对、“跨省通办”0对。二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每月定期组织救助车辆在全区范围开展巡查服务40余次,对遇困人员开展及时救助,4月份对河南籍来梁人员给予及时救助,并安全送上返乡车辆和送上救助物资。

  (七)持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新桥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任驻村第一书记,结合新桥村实际情况制定《梁子湖区民政局2023年驻村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驻村帮扶工作,给予村集体帮扶资金7万元。

  (八)突出抓好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全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将二十大精神、《干部管理条例》、《漫画说纪》等内容列入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廉政党课2次、专题学习教育10次、以案促改民主生活1次、集中廉政谈话3次、回复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提示函3次。同时,还积极参加廉政微视频拍摄和廉政剪纸活动。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片《镜鉴家风》、《剑指顽疾  砸局破圈》等,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案为鉴,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主题党日”等制度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局中心组专题学习20次、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开展矛盾纠纷化解3次,处置网络舆情1起,办结处置信访件3件,每月对民政领域风险隐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一)殡葬服务领域建设情况。一是刘河生态公墓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组织召开黄坜憩园(刘河公墓)建设现场会2次、专家评审会议1次。目前,已委托鄂州市建筑设计院完成了初步设计,建设面积348亩,预计投资6.7亿元。梁子湖区黄坜憩园(刘河公墓)一期项目选址97.5亩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会审查及梁子湖区2023年第5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批,已开展公示公告。由于土地红线和征地农民诉求问题,项目推进较慢,主要问题是群众诉求未解决。二是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全区三个村级公墓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在太和镇朝英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已完成设施建设;太和镇吴伯浩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已完成选址;涂家垴镇涂镇村村级公益性公墓正在进行场地施工建设。

  (二)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情况。目前,梁子湖区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供养中心已全面完成建设,总投入资金480多万元,建设供养床位90余张,已投入运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4余人;沼山镇养老综合体项目已完成建设,投入资金100万元,为老年人养老服务提供休闲、娱乐、就餐等综合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全年6所农村福利院安全管理质量持续提升,其中太和福利院、梁子福利院、东沟福利院、涂家垴镇第一福利院已完成消防喷淋系统建设,沼山福利院正在推进建设中,涂家垴镇第二福利院正在规划设计。

  三、重大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为进一步盘活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资源,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机构机制体制改革工作,目前,我区已制定《梁子湖区养老机构改革方案》,区级直管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工作正在实施,其中:太和福利院、东沟福利院已完成“公建民营”改革,梁子福利院、沼山福利院、涂家垴镇第一福利院、第二福利院等4家福利院正在推进。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3年,我局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已全部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和服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困难问题。

  (一)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民政高质量发展需要。目前,全区6家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还有一家没有建设完成,主要存在资金保障不足问题。

  (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推进滞缓。黄坜憩园(刘河公墓)因资金筹措不足,导致项目推进滞缓。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按照政策保障标准和要求,对困难群众做好“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持续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和“急、难、病”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二)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条件。完成乡镇农村福利院区级直管改革工作,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改善养老服务条件,提供多元化和更加舒适、安全、卫生、健康的养老生活环境;探索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失能人员纳入福利院特困保障范围。

  (三)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改革服务。进一步提升殡葬领域服务条件,推动区级生态公墓建设;加大村级公益性公墓投入,在集镇中心村选址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推进我区“三沿五区”范围内零散大墓整治工作。

  (四)持续做好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通过关心关爱、技能培训等形式,解决好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就业创新问题,让残疾人朋友更好的融入社会、提升生活质量。

  (五)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服务。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配足配强关爱队伍,提升关爱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定期探访机制,把关爱服务做实做真。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五个规范化”建设(即:组织体系、职能事务、阵地建设、自治机制、内部管理规范化),增强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完善村规民约积分制和村民议事协商机制。

  (七)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服务力量,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制度,对服务群众做到有问必答,确实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八)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方式,提高组织生活活力,引导青年同志加入党组织队伍,增强党员队伍的力量,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梁子湖区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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