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学校、梧桐湖园区教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提升办园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依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的通知(鄂教幼高〔2016〕5号)文件精神,梁子湖区教育局组织评审人员进行实地评定,现将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梁子湖区一级幼儿园(1所)
梁子镇中心幼儿园
梁子湖区三级幼儿园(13所)
太和镇小天才幼儿园
太和镇大拇指幼儿园
太和镇小太阳幼儿园
太和镇小莘童幼儿园
太和镇木子幼儿园
太和镇育才幼儿园
梁子镇蒲公英幼儿园
沼山镇第一双语艺术幼儿园
沼山镇新星双语幼儿园
沼山镇新星幼儿园一分园
沼山镇晨曦幼儿园
梧桐湖六十社区海贝兴星幼儿园
梧桐湖新区珊珊幼儿园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如对评定情况有异议,请向梁子湖区教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27-60660163
梁子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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