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纠正和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1年春季入学教育收费情况开展联合巡查,制定如下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间:2021年3月4日至5日
二、责任划分及巡查重点:
(一)市直、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由市发改、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巡查(具体见附件1);各区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由各区经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自行安排巡查。
(二)主要对义务教育之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情况开展巡查,对平时投诉较多的学校要重点检查。
三、巡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是否齐全、规范;
(二)是否存在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
(三)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其它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是否开具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四、巡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问三查的方法。一看:看是否进行了正确公示;二问:就收费政策分别对学校和学生(或家长)进行问询;三查:抽检收费票据。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校教育收费巡查安排表
附件2: 2021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栏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教育局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2021年春季学校教育收费巡查安排表
时间 |
巡查学校(幼儿园) |
巡查人员及联系电话 |
备 注 |
3月4日 |
市直各级各类学校、临空经济区(幼儿园) |
市发改委: 张桂芳13971999272 龚 翔13339930555 刘传忠13177370200 市教育局: 李志武13607233805 刘精彬13971980368 肖晓声1347677911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向阳13971983866 |
巡查用车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
3月5日 |
葛店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
附件2:
鄂州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栏
类 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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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办 学 校 |
普通高中 |
学 费 |
900元/生·学期 |
鄂价费〔2015〕1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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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具体见文件 |
教财〔1996〕101号; 鄂价法规〔2018〕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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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
鄂价费〔20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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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中专)学校 |
学 费 |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 |
鄂价费〔2017〕1号 |
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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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以市发改委核定为准 |
鄂价费〔2017〕1号;鄂价法规〔2018〕46号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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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 |
代收费 |
一科一辅,省统一目录,学生自愿购买,据实结账。 |
鄂价费〔20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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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
保教费 |
省示范幼儿园380元/月.生; 市示范幼儿园320元/月.生; 农村学前班100元/月.生 市一、二、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具体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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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价费〔2017〕74号,鄂州价费函[2015]21号,鄂州发改价格函[2019]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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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 |
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通知》(鄂价费[2014]95号)规定: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公示,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原则,同时向当地发改、教育部门履行告知性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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