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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入学教育收费巡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日期:2021-03-0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纠正和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1季入学教育收费情况开展联合巡查,制定如下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间:202134日至5

二、责任划分及巡查重点

(一)市直、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由市发改、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巡查具体见附件1);各区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由各区经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自行安排巡查。

(二)主要对义务教育之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情况开展巡查对平时投诉较多的学校要重点检查

三、巡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是否齐全、规范; 

(二)是否存在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

(三)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其它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是否开具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四、巡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问三查的方法。一看:看是否进行了正确公示;二问:就收费政策分别对学校和学生(或家长)进行问询;三查:抽检收费票据。

 

附件1:2021季学校教育收费巡查安排表

附件2: 2021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栏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教育局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1

 

 

 

 

附件1:

2021季学校教育收费巡查安排表

时间

巡查学校(幼儿园)

巡查人员及联系电话

备  注

34

市直各级各类学校临空经济区(幼儿园)

市发改委:

张桂芳13971999272

龚  翔13339930555

刘传忠13177370200

市教育局:

李志武13607233805

刘精彬13971980368

肖晓声1347677911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向阳13971983866
  凯13908686348

巡查用车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35

葛店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附件2

鄂州市2021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栏 

类 别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公   办   学   校

普通高中

学 费

900元/生·学期

鄂价费〔2015〕170号

 

住宿费

具体见文件

教财〔1996〕101号;

鄂价法规〔2018〕46号

 

代收费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鄂价费〔2017〕5号

 

中职(中专)学校

学 费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

鄂价费〔2017〕1号

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住宿费

以市发改委核定为准

鄂价费〔2017〕1号;鄂价法规〔2018〕46号 

待定

义务教育学校

代收费

一科一辅,省统一目录,学生自愿购买,据实结账。

鄂价费〔2017〕5号

 

保教费

省示范幼儿园380元/月.生;

市示范幼儿园320元/月.生;

农村学前班100元/月.生

市一、二、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具体见文件

 

鄂价费〔2017〕74号,鄂州价费函[2015]21号,鄂州发改价格函[2019]38号

 

民办学校

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通知》(鄂价费[2014]95号)规定: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公示,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原则,同时向当地发改、教育部门履行告知性备案手续。


 注:价格政策咨询电话:027-60830315  格举报电话:12315   教育举报电话:027-873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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