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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1-28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渠道。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的重要抓手,接受群众检阅、接受群众监督并将信息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健全机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落实。

2021年截至12月底,受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118件和市长热线29件,处理网络舆情转办件二件等消费投诉举报149件,办结率100%,受理移交市局执法队驻梁子湖大队案件2件,其中一件正在立案调查中,另一件已办结处理罚没六百元,责改22件,挽回消费者损失十九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4

4

4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1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1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

——

32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1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1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9

-2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1年增加或减少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1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1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便利性做得不够到位,对待应公开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或存在信息迟报、发布不规范等现象。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二是完善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组织开展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3.15消费维权活动,活动期间,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理咨询10余人次,使广大消费者对自身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消费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根据疫情防控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市场内相关工作,1、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一是市场内侧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和乱摆、乱停等。2、是市场内禁止销售活禽、野生动物,水产区规范宰杀,地面无污水、垃圾等。3、是卤制熟食区安装纱窗等“三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鼠),经营业主佩戴口罩,亮证经营(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4、是重点开展除四害工作(灭鼠、灭蝇、灭蚊、灭蟑)。5、是市场内落实控烟措施,无吸烟现象。同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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