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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6-21

  2021年,梁子湖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优服务、强监管、稳秩序、保民生、抓队伍,为梁子湖生态文明高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市场活力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企业开办“210”标准,实行网上办、推行代办帮办和邮寄服务等举措,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开办智能审批服务,400余家企业按照企业开办登记事项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要求完成登记注册,80余家企业通过简易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在湖北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证照分离”已同步推送2000余条信息数据,全年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共1693户。 

  2.提升信用监管质效。扎实开展年报工作,全年应报企业2655户,已报企业2469户,年报率93%;个体工商户应报9217户,已报8911户,年报率96.7%;农专应报475户,已报437户,年报率92%。全面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市场主体660余户,注销5家。加强信用管理和修复, 519户列入异常名录,移出异常名录53户。探索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正在对拟强制退出104家“僵尸企业”进行核税清查。深入开展无照经营砂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访百企、问百计、解百难”与“进万家、万家评”和“双千”活动,走访瑞华制药、鄂州市金海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100余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4.20—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16家高新企业参加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培育与布局能力提升培训,1家企业积极创建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开展蓝天行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核查以及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检查商标代理机构2户次,清理1家企业非正常专利申请。截至10月,新申请商标量257件,同比增长55.76.00%,注册量205件,同比增长91.59%,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291件。 

   二、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2021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起,其中食品案件10件,产品抽检案件2起,没收违法所得138.27元,罚没13.43万元,全年移交10起违法线索,确保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方面无责任事故。 

  1.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了网络外卖、特殊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2件网络外卖问题线索予以挂牌督办,限时销号整改,并约谈2家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印制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500份,提升“蓝帽子”标识群众知晓率。52家农村食品销售店按照“四有”(有形象、有证照、有票据、有自查)标准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柯氏米业、双剑米业等2家大米生产企业纳入全市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试点企业,实行四级预警管理联合教育、民政、统战等部门开展校园、养老院、宗教场所食品安全联合检查80余家次,督促特殊场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非洲猪瘟、地沟油、鸭血、天价茶、腊肉、香肠中红2G、蟹卡、“不老药”、芝麻油、酱油、蜂蜜、白酒、银耳等风险隐患排查500余户次,督促整改风险隐患26处。扎实做好东沟梅花节、沼山牡丹节、涂镇蓝莓节、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00余份,发放餐饮行业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300余份。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14次,培训市场主体80余户,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实施抽检33大类食品520批次,食品安全快检服务795批次 完成食品销售者量化分级评定300余户,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中药饮片、化妆品掺杂使假、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等150余次,实现了“两品一械”经营企业检查100%。实施疫苗安全提升工程,全区8家接种单位100%达标。开展药店药品经营许可、换证办理评审,取消4家药店经营许可资质,对5家药店进行降级处理,新增药店1家,全区药店精简至28家。审核上报93例药品不良反应,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全年开展5.25化妆品宣传周、药品安全月、药械化宣传下乡村(社区)、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10次,《新药品管理法》《新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药械法规深入人心。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基础数据清理,对全区35家企业,270台套设备进行全面登记,下达监察指令书6份,督促 6家企业逾期未年检的特种设备完成整改。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督促26家电梯使用单位严格开展自查,协调联系电梯厂家和鄂州市特检院对2家酒店电梯办理使用登记,对太和镇学府名居违法使用电梯的案件进行移交。推进气瓶追溯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扫码充装的公告》200余份,督促液化气站落实气瓶扫码充装要求,全区2家液化气站完成改枪工作,对太和液化气站未改的灌装枪实施封枪管理。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监管,督促2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健全购销台帐,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抽查,抽检经营户2家5个批次农资产品,对1批次不合格产品移交立案。做好2020年不合格商品后处理工作,立案查处2起。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抽检5家10批次民营加油站汽柴油、2个批次沼山宏泰烟花爆竹,产品抽检合格率100%。 

      三、规范经营秩序,夯实高质量发展民生基础 

  1.价格监管及反不正当竞争。对19家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未发现价格欺诈或强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物业收费抽查,督促1家公司完善价格备案、公示手续。开展转供电专项检查,督促太白港社区落实电费整改,督促鄂州市实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转供电业务,退费6897元。对全区20项政策措施进行反不正当竞争复查,对1条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修改。 

  2.广告监管。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大型商超40余次,餐饮经营户130余次,鲜花礼品店15户次,文具图书店20次,教育培训类经营户40次,发放《关于规范商业营销行为的告诫书》180余份,进一步规范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为全区建党100周年了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眼镜及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辖区内19家校外培训机构、3家眼镜店未发现违法违规广告。 

  3.消费维权。开展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3.15消费维权活动,组织辖区246家经营主体进驻湖北省消费和解平台。受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118件和市长热线29件,处理网络舆情转办件2件等消费投诉举报149件,办结率100%,挽回消费者损失19万元。 

  4.计量和标准化积极承接强检计量设备的许可工作,审核强检计量设备备案申请40余台套,变更申请20余台套。指导全区乡镇卫生院已入驻计量强检平台,保障医疗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优选梁子湖绿色食品、根生葡萄、白龙、碧绿、伟业绿色蔬菜等5家农产品企业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四、提升履职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 

  1.疫情防控。开展农贸市场、商超、冷链食品、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压实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疫苗接种、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梁子湖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冷链食品“三证一码”管理,组织冷链经营户26家从业人员核酸检测1268人次环境核酸检测累计6433份对美国、俄罗斯、印尼、印度、厄瓜多尔、泰国、马来西亚等地的涉疫产品排查35次,未发现国外流入涉疫产品。2家高风险货物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促整改风险隐患1起。目前,全区集贸市场管理及从业人员211名、冷链食品从业人员53名、高风险货物从业人员9名全部接种疫苗。严格退热止咳类“四大类药品”销售管理,使用特殊药品平台实名登记12948人次,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热人员购药15人次,有效的发挥了疫情期间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 

  2.文明创建。压实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责任,开展志愿汇服务活动41次,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等重点场所管理水平,实施亮证经营,严格“三防”管理,持续开展除“四害”工作,严格校园周边烟酒销售管理,严禁集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销售。 

  3.长江禁捕。强化禁捕宣传,签订禁捕《承诺书》300余份,督促水产品店、餐饮店、渔具店经营者守法经营。开展禁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渔获物销售行动,督促整改相关违法行为3条。完成42处门店招牌和店堂广告整改,收缴标注“梁子湖鱼”及“野生”等字样的菜单和食品外包装盒共300余个,立案查处4起虚假宣传野生梁子湖水产品案件。 

  4.防范金融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通过发放传单和利用滚动字幕电子屏,引导群众自觉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开展金融广告监管和涉非资讯清理,重点针对广告中含“贷款、过桥贷款、借贷咨询”等内容或经营范围中含“金融、资产管理、理财、投资管理”的企业网站进行筛查监管,检查辖区相关主体34家,监测各类广告及资讯信息380余条,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加大对对涉及金融投资、预付卡消费等各类投诉举报线索排查力度,及时处置恒大认筹金投诉12起,帮助消费者退回认筹金。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实新建村工作队基础工作,压实包保责任,全村74户脱贫户落实动态监测,无一户有返贫风险。目前,全村建成稻虾种养殖80余亩,狗血桃基地30余亩,建设“四好”农村公路5.2公路,种紫薇树苗1500余株、花卉万余株,建公厕4所,改造旱厕135座,安装太阳能路灯34盏。实施改造抗旱泵站3座,村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 

  6.扫黑除恶。在全区5个农贸市场、药店、超市等地采取横幅或者电子显示屏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向经营者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800多份,张贴通告30余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全年办理“三书一函”3件(食品2件,限塑1件)。 

  五、注重固本强基,打造高质量发展保障队伍 

  1.筑牢思想根基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汲取知识、凝心聚力、守正创新的重要载体,利用党组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和干部夜校等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20余次,干部夜校、支部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活动30余次,局党组及党员干部领办“我为群众办实事”37件,均按计划完成,系统党员干部将思想理论转化为行动自觉能力不断提升。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开展意识形态研判12次、政务公开整改6项、系统内QQ群、微信群整治3次,开展党员干部手机保密知识测试1次,报送防范金融风险、长江禁捕等各类宣传信息20余条,牢牢把握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主导权。  

  2.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120余人次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对12起行政处罚案卷、3263项行政许可、3起行政强制案件进行自查,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梳理制订117项权力事项清单。   

  3.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讲授廉政党课6次,局党组组织纪法考试1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风建设2021年工作方案》,推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行政执法上担当作为,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当然,我局也存在诸多困难和不足,如监管人员不足、、无专业技术人才、硬件投入不够等。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保障民生安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突出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市场登记注册便利化,培育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深化主体简易退出机制,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创新,提升质量水平,以质量提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双升。  

  (二)突出监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实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宣传发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套路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突出民生,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全程监管,营造防控严密的安全环境。一是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食品抽检,利用快速检测等手段对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二是持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依法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三是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加强电梯、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把事故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把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扰乱市场,坑害消费者,坚决杜绝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质量安全事故。  

  (四)突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的基调,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监督,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并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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