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鄂州市梁子湖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乡村“流动厨房”亟需规范》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并就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调研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全区“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我区根据《鄂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等相关制度,明确各镇(园区)和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职责,构建“属地政府主导、社区(村)负责管理、部门指导监管、群众开展监督”的农村集体聚餐社会共治管理体系。明确了告知承诺、申报备案、公告公示、教育培训等环节的举办方及厨师的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政监管责任。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近年来,我区在强化落实党政同责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将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与专项治理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管理、应急演练等工作,乡镇市场监督所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技术指导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其中,乡镇(园区)是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平台。目前,我区共设立食安办1个,落实专职工作人员6人。
(二)“流动厨房”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与承办者共同对食品安全负责。围绕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抓好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和日常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区登记备案乡村厨师数达81人,实行“一年一训”“一人一档”,并督促厨师及其相关餐饮服务人员按年实施健康体检。
(三)“流动厨房”日常监管情况
一是强化全程管控,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对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一天向聚餐活动所在地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提出报备申请,鼓励通过网络、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途径线上填写聚餐活动的事项、规模、菜谱和时间等报备申请信息。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与承办者在加工制作前报告备案情况、从业人员信息、原辅材料采购渠道、安全责任及承诺内容等上传至“鄂食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用餐人员和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已受理线下农村集体聚餐备案 107次,进行现场指导94人次。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创新日常监管举措。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监督指导机制,优化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流程。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的新路径,拟在东沟镇和沼山镇将祠堂改造为“共享厨房”,建成“共享厨房”示范点。共享厨房规范、整洁、明亮,设施齐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手机、电脑可实时查看食材的清洗、切配、加工全貌,并通过智能AI自动抓拍涉嫌违规图像信息数据。目前已在我区建成了全省首批标准化农村集体聚餐“共享厨房”1处,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对造成农村聚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举办者、承办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流动厨师、流动餐车、专业服务团队等,依法严厉查处,并记入诚信档案,纳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布。
(四)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近年来,全区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各类节假日,结合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各镇(园区)运用“村村响”以及流动宣传车等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送至田间农户。2024年1-7月份梁子湖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收到食品安全类投诉31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21件,办结率为100%。
二、提案问题分析
(一)加工场所条件简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农民仍然选择在家庭院落或择地临时搭建雨棚,就地加工聚餐所需的食物,加工场所没有任何的防护隔离措施,缺少冷藏、保温、清洗、消毒等设备设施,导致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二)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农村地域广阔,村民居住分散,农村集体聚餐存在聚餐地点分散、流动性大、人员不固定等问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且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帮工多为同村村民、亲朋好友,流动性大,基层监管部门由于人员少,工作点多面广,同时农村举办集体聚餐时,未及时进行备案,监管人员未能去现场检查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根据《鄂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融合您提出的几项建议全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的管理,摸清辖区厨师的基本情况,查验人员的健康证明,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对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和强调,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建立农村从业人员档案管理,收集其操办聚餐活动的信息,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厨师,探索建立退出机制。
(二)大力推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大力推行报告登记制度,由举办者提前一天到举办人所在村委会及乡镇进行备案,并由市场监管所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台账,对于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区食安办。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网络。推动乡镇(街道)建立食安办,完善市(县)、镇、村食品安全监管网。明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属地分管领导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内容。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流动厨房”是一项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将在健全制度体系、社会共治、科技支撑、人员素质和财政保障等机制体系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完善提升。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主管领导:张春华 ,联系电话:13908682531;
经 办 人:李静 ,联系电话:1354521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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