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梁子湖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优服务、强监管、稳秩序、保民生、抓队伍,为梁子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进作风行风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教育。通过“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活动,进一步凝心铸魂,2024年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二十大精神宣讲1次,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1次。二是持续推进行风自查。定期开展行风问题自查,公开悬挂行风问题意见箱2个,推荐市级行风监督员1名。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立案4起,约谈监管责任人2人。三是做实基层党建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开展意识形态研判10次。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0次。推荐2名同志加入党组织,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确保党建引航不偏向。四是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全面发力。东沟市场监管所积极承办鄂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两化”建设星级所现场推进会,并代表鄂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迎接省级四星示范所实地考评验收,获得考评组领导的一致好评,成功摘下四星市场监管所荣誉称号。此外梁子所和沼山所获得三星市场监管所荣誉称号。强化“三网一中心”实践应用,省局局长王世荣一行调研东沟所,三网一中心应用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检查全程得到充分认可。五是积极强化机关建设,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在履职尽责中奋勇争先。区局机关荣获节水标杆荣誉称号,黄翠同志荣获2023年湖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余敏同志在省局开展的“信用监管就在您身边”主题征文中荣获二等奖。胡柏荣获省级食品快检能手荣誉称号。组织全员参与梁子湖区首届职工运动会,与市局联合组队参加梁子湖区“梁湖良品”杯足球邀请赛,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市场活力
一是便利准入准营服务。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在全区深入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开通24小时商事登记自助服务,落实“一送三免”确保“网上办”“码上办”,推动服务窗口前移,持续推动商事登记事项下放至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10月底,我区新登记经营主体1452户,同比增长2.83%。三是提升信用监管质效。累计办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经营主体信用修复74户。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指导鄂州宝丰金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湖北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优势商标“亮乐”报送“品牌湖北”专栏;1家企业申报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沼山胡柚地理标志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启动东沟葡萄、东沟杨梅、涂镇蓝莓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业学院成功获批成为我市首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与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进一步提升品牌保护意识。
(三)强化监管执法,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2024年截至目前共收到案件线索80条,其中食品50起,质量8起,计量5起,药品7起,登记注册10起,案件办理中10起,已完成案件办理70起,共计罚没66949.85元,未收到关于案件的行政复议。
1.食品安全监管。一是食品安全县达到验收标准。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三是开展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供酒”清源打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四是统筹实施全年抽检计划,以常规+专项抽检统筹谋划进度,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到位”工作要求,强化食品抽检,严格核查处置。五是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学校46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亮牌督办通知书5份,约谈学校1所,立案10起,移交相关线索1条。六是积极推进“共享厨房”示范引领作用,我区首家“共享厨房”在梧桐湖社区建成投入使用后,示范效果良好,预计在全区复制推广。七是强化部门协作。2024年以来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协商会3次,会上与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共同对当下的食品风险点进行研判,并交流工作经验。同时联合多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2.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一是扎实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药品宣传周”系列活动。二是对辖区“两品一械”检查覆盖率为100%。三是开展系列专项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四是加强东沟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建设,基地于10月16日通过省药监局调研组初步验收,依托该基地,将辐射全区药品宣传工作上台阶。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联合多部门在辖区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内商超”联合等排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二是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对涉事锅炉企业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3份,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根据省特检院要求,在我区就电梯维保工作开展抽查,同时就旅游观光车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检查特种设备124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20份,发现隐患数106个,整改隐患处99个。
4.质量安全监管与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制,加强工业产品销售领域监管,督促相关企业纳入主体责任数据库。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工业品专项整治。对辖区燃气具销售相关单位抽检不合格3批次产品立案处罚;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辖区3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检查全覆盖,发现4家销售企业共10台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已根据检测结果立案调查。三是持续开展禁磷限塑工作,对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日化用品质量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余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50余家。四是开展产品质量年度抽检15种产品共38批次。五是指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发动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六是召开梁子湖区公共服务质量专题会议,推进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发布《2024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向各成员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1期,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对应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整改措施清单,对各领域各指标进行详细整改。
(四)规范经营秩序,夯实高质量发展民生基础
1.价格监管及反不正当竞争。一是开展教育机构、教育收费及价格公示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余次,检查经营主体20家次,学校1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二是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检查,督促殡葬服务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三是在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天价”月饼,米面粮油等民生领域保价稳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区市场秩序稳定。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专项检查,暂时均未进行服费分离的公示。五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联合行动,与鄂州市华容区、大冶市签订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同时开展了联合执法“守护”行动。五是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要求,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上对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方式予以了公示。六是推动全区20余家单位使用“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从2024年8月使用系统至今,完成文件审查27件,其中会审文件7件,与葛店、临空进行线上交叉互评,完成交叉互评文件20余份。七是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根据市局要求,出台约谈、投诉举报、监督等多项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
2.广告监管。一是根据市局工作方案,区局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了双随机检查的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二是配合市局组织开展11月份省广告大会相关活动,对梁子岛上涉及广告宣传的经营店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线上广告监测120次,开展线下广告巡查120家次,出动人数105次,排查市场主体300家次。开展各类宣传6次。2024年广告供需对接暨广告业助推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成功在我区举办。
3.消费维权。一是组织开展“3·15”、金秋购物节、申报“荆楚放心礼”湖北特色消费品评测活动等系列活动。二是积极宣传湖北315投诉和解平台,截至目前,累计入驻平台646家。三是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申报11家企业参与守重评选,8家企业进入省级公示阶段。四是强化投诉举报调处,畅通消费投诉渠道,ODR企业今年增长10家,受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324件和市长热线66件,网络舆情7起。
4.计量和标准化。落实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第十项工作任务,实现全区加油站燃油加油机强制检定全覆盖,并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目前已公示4期;开展“520”计量日活动、“手机变砝码”、“闪电行动”等一系列宣传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场主体计量标准。
(五)提升履职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
1.长江禁捕。一是通过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长江禁捕的知识和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二是加强线下经营主体和线上网络交易监管,与区直相关单位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2.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通过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情况的知晓率,结合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状况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等工作,深入开展商贸市场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涉及商贸市场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推进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我局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贯彻实施。
二、存在困难
1.市场主体增量增速不明显。受经济下行影响,消费市场活跃度不够高,生态旅游、民宿接待业态增长缓慢,应用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2.重点工作推进存在短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限于常规动作,未找到新的切入点;各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成员单位形成合力不强,二季度市级线下测评反馈前期问题依旧存在;“强基提能”成效不佳,绩效考核连续三个季度处于末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保障民生安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加强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开办、一业一证“跨市通办”合作后续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各镇(园区)、区直相关部门力量,压力传导,协同发力,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提质增量。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双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创新,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
(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实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秤”等扰乱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宣传发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推进“三品一特”全程监管,营造防控严密的安全环境
一是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巩固食品安全食品区成果,切实做好食品抽检,利用快速检测等手段对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持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三是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加强电梯、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把事故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把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扰乱市场,坑害消费者,坚决杜绝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质量安全事故。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进一步夯实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做实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坚决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监督,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并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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