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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10-20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部门决算)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分 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拔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商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监管所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调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9、负责食品、药品等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等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等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含酒类)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职责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检疫抽检工作。负责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肉品市场监督、动物卫生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渔政管理、农业执法等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运用、交易运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落实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检测工作。

1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梁子市场监督管理所、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涂家垴市场监督管理所、梧桐湖市场监督管理所,5个副科级派出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梁子湖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49名;财政供养人数49,其中:在职人员49名,离休人数0名,退休人数1名。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实有人数48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34(其中:全额事业人员32人,工勤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单位2021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部门决算收入57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7万元,占收入的95%;其它收入2.13万元,占收入的0.4%;年初结转和结余28万元。

   2021部门决算支出60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11万元,支出 76.24%项目支出143.71万元,占支出 23.76%.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5万元;其他支出25.8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工资福利支出431.49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101.88万元;2、津贴补贴72.38万元;3、奖金135.68万元;4、绩效工资4.39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7万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5万元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92万元;8、住房公积金35.35万元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63万元,其中:

1.办公费0.44万元;2.水费0.34万元;3.电费1.13万元;4.邮电费0.66万元;5.差旅费1.01万元;6.维修费0.14万元;7.公务接待费0.05万元;8.劳务费2.91万元;9.委托业务费7.54万元;10.工会经费3.54万元;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7万元;12.其他交通费用11.10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度部门收入决算576.8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53.82万元,下降21.05%。由于人员调动减少,相应各项开支节省。

2021年部门支出决算604.8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34.86万元。下降18.23%。由于人员调动减少,相应各项开支节省。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04.8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7万元其它收入2.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万元

2021年支出决算604.8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5万元;其他支出25.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决算支出 57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461.12万元,项目支出117.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1.4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71.1%。其中:

(一)人员经费431.49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9.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机关运行经费决算466.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77%,其中1、知识产权事务10万元;2、行政运行348.52万元;3、市场主体管理65.36万元;4.药品事务9.3万元;5、食品安全监管4.0万元;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9.2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单位办公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公车,办公家具、电脑、空调、监控等,账面价值126.09万元。

八、预算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4.7万元。2021年,梁子湖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优服务、强监管、稳秩序、保民生、抓队伍,为梁子湖生态文明高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市场活力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企业开办“210”标准,实行网上办、推行代办帮办和邮寄服务等举措,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开办智能审批服务,400余家企业按照企业开办登记事项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要求完成登记注册,80余家企业通过简易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在湖北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证照分离”已同步推送2000余条信息数据,全年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共1693户。

2.提升信用监管质效。扎实开展年报工作,全年应报企业2655户,已报企业2469户,年报率93%;个体工商户应报9217户,已报8911户,年报率96.7%;农专应报475户,已报437户,年报率92%。全面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市场主体660余户,注销5家。加强信用管理和修复, 519户列入异常名录,移出异常名录53户。探索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正在对拟强制退出104家“僵尸企业”进行核税清查。深入开展无照经营砂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访百企、问百计、解百难”与“进万家、万家评”和“双千”活动,走访瑞华制药、鄂州市金海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100余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4.20—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16家高新企业参加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培育与布局能力提升培训,1家企业积极创建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开展蓝天行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核查以及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检查商标代理机构2户次,清理1家企业非正常专利申请。截至10月,新申请商标量257件,同比增长55.76.00%,注册量205件,同比增长91.59%,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291件。

 二、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2021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起,其中食品案件10件,产品抽检案件2起,没收违法所得138.27元,罚没13.43万元,全年移交10起违法线索,确保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方面无责任事故。

1.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了网络外卖、特殊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2件网络外卖问题线索予以挂牌督办,限时销号整改,并约谈2家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印制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500份,提升“蓝帽子”标识群众知晓率。52家农村食品销售店按照“四有”(有形象、有证照、有票据、有自查)标准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将柯氏米业、双剑米业等2家大米生产企业纳入全市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试点企业,实行四级预警管理联合教育、民政、统战等部门开展校园、养老院、宗教场所食品安全联合检查80余家次,督促特殊场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非洲猪瘟、地沟油、鸭血、天价茶、腊肉、香肠中红2G、蟹卡、“不老药”、芝麻油、酱油、蜂蜜、白酒、银耳等风险隐患排查500余户次,督促整改风险隐患26处。扎实做好东沟梅花节、沼山牡丹节、涂镇蓝莓节、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00余份,发放餐饮行业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300余份。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14次,培训市场主体80余户,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实施抽检33大类食品520批次,食品安全快检服务795批次 ,完成食品销售者量化分级评定300余户,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中药饮片、化妆品掺杂使假、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等150余次,实现了“两品一械”经营企业检查100%。实施疫苗安全提升工程,全区8家接种单位100%达标。开展药店药品经营许可、换证办理评审,取消4家药店经营许可资质,对5家药店进行降级处理,新增药店1家,全区药店精简至28家。审核上报93例药品不良反应,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全年开展5.25化妆品宣传周、药品安全月、药械化宣传下乡村(社区)、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10次,《新药品管理法》《新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药械法规深入人心。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基础数据清理,对全区35家企业,270台套设备进行全面登记,下达监察指令书6份,督促 6家企业逾期未年检的特种设备完成整改。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督促26家电梯使用单位严格开展自查,协调联系电梯厂家和鄂州市特检院对2家酒店电梯办理使用登记,对太和镇学府名居违法使用电梯的案件进行移交。推进气瓶追溯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扫码充装的公告》200余份,督促液化气站落实气瓶扫码充装要求,全区2家液化气站完成改枪工作,对太和液化气站未改的灌装枪实施封枪管理。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监管,督促2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健全购销台帐,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抽查,抽检经营户2家5个批次农资产品,对1批次不合格产品移交立案。做好2020年不合格商品后处理工作,立案查处2起。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抽检5家10批次民营加油站汽柴油、2个批次沼山宏泰烟花爆竹,产品抽检合格率10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规范经营秩序,夯实高质量发展民生基础

1.价格监管及反不正当竞争。对19家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未发现价格欺诈或强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物业收费抽查,督促1家公司完善价格备案、公示手续。开展转供电专项检查,督促太白港社区落实电费整改,督促鄂州市实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转供电业务,退费6897元。对全区20项政策措施进行反不正当竞争复查,对1条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修改。

2.广告监管。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大型商超40余次,餐饮经营户130余次,鲜花礼品店15户次,文具图书店20次,教育培训类经营户40次,发放《关于规范商业营销行为的告诫书》180余份,进一步规范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为全区建党100周年了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眼镜及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辖区内19家校外培训机构、3家眼镜店未发现违法违规广告。

3.消费维权。开展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3.15消费维权活动,组织辖区246家经营主体进驻湖北省消费和解平台。受理12315消费投诉举报118件和市长热线29件,处理网络舆情转办件2件等消费投诉举报149件,办结率100%,挽回消费者损失19万元。

4.计量和标准化。积极承接强检计量设备的许可工作,审核强检计量设备备案申请40余台套,变更申请20余台套。指导全区乡镇卫生院已入驻计量强检平台,保障医疗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优选梁子湖绿色食品、根生葡萄、白龙、碧绿、伟业绿色蔬菜等5家农产品企业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5.疫情防控。开展农贸市场、商超、冷链食品、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压实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疫苗接种、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梁子湖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冷链食品“三证一码”管理,组织冷链经营户26家从业人员核酸检测1268人次,环境核酸检测累计6433份,对美国、俄罗斯、印尼、印度、厄瓜多尔、泰国、马来西亚等地的涉疫产品排查35次,未发现国外流入涉疫产品。对2家高风险货物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促整改风险隐患1起。目前,全区集贸市场管理及从业人员211名、冷链食品从业人员53名、高风险货物从业人员9名全部接种疫苗。严格退热止咳类“四大类药品”销售管理,使用特殊药品平台实名登记12948人次,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热人员购药15人次,有效的发挥了疫情期间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

6.文明创建。压实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责任,开展志愿汇服务活动41次,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等重点场所管理水平,实施亮证经营,严格“三防”管理,持续开展除“四害”工作,严格校园周边烟酒销售管理,严禁集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销售。

7.长江禁捕。强化禁捕宣传,签订禁捕《承诺书》300余份,督促水产品店、餐饮店、渔具店经营者守法经营。开展禁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渔获物销售行动,督促整改相关违法行为3条。完成42处门店招牌和店堂广告整改,收缴标注“梁子湖鱼”及“野生”等字样的菜单和食品外包装盒共300余个,立案查处4起虚假宣传野生梁子湖水产品案件。

8.防范金融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通过发放传单和利用滚动字幕电子屏,引导群众自觉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开展金融广告监管和涉非资讯清理,重点针对广告中含“贷款、过桥贷款、借贷咨询”等内容或经营范围中含“金融、资产管理、理财、投资管理”的企业网站进行筛查监管,检查辖区相关主体34家,监测各类广告及资讯信息380余条,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加大对对涉及金融投资、预付卡消费等各类投诉举报线索排查力度,及时处置恒大认筹金投诉12起,帮助消费者退回认筹金。

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实新建村工作队基础工作,压实包保责任,全村74户脱贫户落实动态监测,无一户有返贫风险。目前,全村建成稻虾种养殖80余亩,狗血桃基地30余亩,建设“四好”农村公路5.2公路,种紫薇树苗1500余株、花卉万余株,建公厕4所,改造旱厕135座,安装太阳能路灯34盏。实施改造抗旱泵站3座,村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

10.扫黑除恶。在全区5个农贸市场、药店、超市等地采取横幅或者电子显示屏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向经营者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800多份,张贴通告30余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全年办理“三书一函”3件(食品2件,限塑1件)。

2021年度,我机关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总目标,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规范透明,支付明朗,并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21政府采购支出3.5万元,新成立梧桐湖市场监管所,用于购置了办公设备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2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下降32.9%。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上升 0 %。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数 0 个 ,共计 0 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15万元,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21.05%,因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7万元,公务用车5辆,比上年减少1.9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33.28%。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5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2021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部分 2021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部分 名词解释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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