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运行态势,财政支出保障了工资、机关正常运转、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要求,确保了全区财政预算正常运行。
(一)财政收入完成基本情况
截至10月,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69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同比增长1.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同比下降3.6%。
(二)财政支出完成基本情况
截至10月,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16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同比增长17.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10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同比增长7.4%;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同比增长20.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9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同比增长64.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累计完成8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同比增长113.9%;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完成17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同比下降13.3%。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采贷工作改革
1.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相关要求,与市级同步升级改造现有交易系统,实现了与“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各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仅需一个账号、一个CA证书就能参与全省的政府采购活动,实现全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一网通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2.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目前我区已完成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平台建设,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通过该平台申请政府采购线上融资服务。供应商仅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零跑腿”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利息低于市场利息20%。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我区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财政贴息政策。对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之间成功办理“政采贷”业务的中小微企业,财政全额贴息。
(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确保教师的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落实到位,全年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15837万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都按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二是发放精准扶贫困难学生补助417万元,保障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进一步办好办强高中教育。
2.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健康湖北”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截至11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1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32万元、各镇卫生院在职人员经费225.36万元、在岗村医补贴160.33万元等。
3.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推动更高质量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落实社保补贴政策。2024年1-11月份拨付就业创业培训补贴28.92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9.7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85.8万元,创业扶持补助0.6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5万元等。
(2)持续实施社保民生工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4年1-11月份拨付城乡低保金3177.82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273.12万元,孤儿生活补助176.21万元,临时救助223.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515.7万元。
(3)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2024年1-11月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等支出770余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保障首届梁子湖半程马拉松赛顺利举办、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提档、使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全面升级、使公共体育全民健身更普及。
(4)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全区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47万元,用于全区乡村振兴项目47个,最大程度发挥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效能,推动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目前涂家垴镇熊易村、太和镇陈太村、沼山镇新桥村三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均已通过省级验收。
(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财政职能
1.强化绩效管理工作。
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监控,2024年,实现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全覆盖。绩效监控部门涉及46个,项目542个,涉及金额62298.70万元。监控结果应用于预算管理的项目542个。同时,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一是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在只对区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延伸到政策性配套资金领域,并侧重在投入产出对比中进行绩效评价,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狠抓绩效评价质量提升。组织中介机构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基金等7个项目支出进行评价,出具报告7个。报告评价结论全部为“优”,涉及财政资金2122.86万元。通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项目完成后,基本实现预期效益。
2.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工作。
在财力来源方面,认真测算全年财力来源情况,将上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预安排的专款指标全部列入年初预算,使用预算的完整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支出方面,政府预算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了城乡低保、新农合、扶贫衔接乡村振兴等各项民生政策的到位,保证了环境综合整治、旅游发展奖励基金、湖泊保护治理、城镇建设、武汉新城、流域治理、“美丽村湾”提档升级等项目的推进;部门预算结合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全年支出,同时与各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及时核对预算单位人员、公用、项目支出等有关数据,使用支出预算更精细、合理。同时完成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统计表的填报工作。
3.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在市财政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下,梁子湖区以强化财政统筹、盘活国有“三资”、推进建章立制为主要抓手,高标准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
(1)国有“三资”盘活情况:截至目前,全区清理盘点近期可利用资产22项,资产净值21.82亿元,全区已盘活金额9.26亿元,全区盘活率42.44%。
(2)政府投资工程“两算”情况:2017年-2024年,梁子湖区在区发改和经信局立项项目共有89个,经区财政局班子会研究及与市财政局大财政体系建设专班项目“两算”组沟通,同意将我区89个项目中村级项目及资金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合计44个不作要求纳入“两算”平台,全区应纳入平台管理项目45个,其中:已竣工项目24个,未竣工项目21个。7月份开展“两算”提升活动以来,政府投资平台“两算”项目由0个提升到12个,已完成两算项目12个,已完成市财政局今年任务指标。
(3)政府债务率情况:经初步测算,截止10月底,梁子湖区序时债务率104.56%,虽然法定债务率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内,但是政府法定债务规模快速增长、风险不容忽视。还需要做大综合财力,加大税收收入、加大“三资”盘活力度、加快土地出让进度,确保债务率逐年降低。
二、2025年工作思路、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质量,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在2025年的工作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税源分析,把握工作主动权。开展税源普查,彻底摸清全区税源底数和分布状况,建立税源数据库,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准确掌握税源变化,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预案;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测算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财政收支矛盾,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各征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压实收入任务,细化征管措施,形成齐心协力抓财税收入的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合理安排支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一是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并坚决执行过“紧日子”的思想,向内挖潜,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污水处理、畜禽整治、固体废物污染处理等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抓好政府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三是支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合理使用科技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传统企业改造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四是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支持“美丽村湾”建设;五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持续加大文化教育投入,支持全区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公办幼儿园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六是继续安排各项民生配套资金,改善和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七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
(三)强化改革措施,提升理财水平。推进改革,释放财政机制活力。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编实编细“四本预算”。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动态清理、进一步扩大盘活资产类别、坚定不移推进“两算”工作,逐步构建和完善科学的财政管理体系。
2025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报告中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做好稳经济“一揽子”举措,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理财的工作实效,为梁子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
![]() |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