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粮贸小区被强制要求使用充电桩充电的问题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 日期:2025-12-05

  来信人:市民

  诉求时间:2025年12月3日

  诉求内容:太和镇粮贸小区电影院附近建设了一排非机动车充电桩,昨日有流动车辆喇叭宣传要求居民将自行充电设施拆除,必须使用该充电桩充电,对此不认可,称该要求会增加居民生活成本,禁止强制要求使用充电桩充电。

  答复时间:2025年12月5日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件已知悉,现回复如下:经查,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频发,“入户充战电”“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子湖区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棚建设实施方案》,诉求人可在梁子湖区人民政府网上查看相关文件和政策解读。 相关收费标准如下:1.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企业要在公共充电棚显著位置公布充电电费收费标准,充电计价规则清晰,用户可随时查询订单状态,可采取随用随缴或充值余额等方式开展服务,且需保障充值余额可退款。2.公共充电棚实行零服务费机制,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居民合表用户电价(0.58元/度),公共充电棚的日常运维费用由各镇(园区)政府承担,让社会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此复。

  答复单位: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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