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市民
诉求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诉求内容:2023年暑假太和镇小太阳幼儿园招生,与其约定孩子9月份在该幼儿园就读并缴纳200元定金,现孩子已选择其他学校就读,向小太阳幼儿园申请退还定金遭拒。
答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答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该名学生在小太阳幼儿园缴纳200元定金的问题属实,但是由于该名学生2023年9月份请假,中途家长没有确定到底是否在小太阳幼儿园就读,故该名学生的定金拖到现在仍然没有退还。经过协调处理,小太阳幼儿园已经和该生家长取得联系,在确认该名学生不在小太阳幼儿园就读的事实基础上,在11月3日之前将退还定金。此复。
答复单位:梁子湖区太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