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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梁子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6-10-16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经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同意,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为梁子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防范、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等有关职责。特此公告。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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