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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天山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批前公示

日期:2026-03-04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天山村村庄规划(2024-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该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634---202644

公示方式: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27-60699859

信件寄往“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9号收”(请注“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60。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天山村村庄规划(2024-2035)》规划说明

一、项目名称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天山村村庄规划(2024-2035)》

二、村庄类型

天山村在《梁子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定位为“其他类”村庄。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划范围为天山村行政辖区范围,包含7个自然湾11个村民小组,村域范围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374.11公顷。

四、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五、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定位

基于对天山村现状资源条件梳理、特色提炼,融合区域发展导向、村民对于村庄发展的诉求以及对于天山村未来发展的思考,以“农耕文化”为依托,以”小桥流水人家”为意境,重点发展水稻种植、林下养殖的生态有机农业,积极建设宜居、安康的天山特色经济新农村。将天山村定位为:高桥小明珠、天山农耕意。

形象定位为:高桥小明珠、天山农耕意。

(二)产业发展规划

依托天山村优越的生态环境、特色产业和文化优势,以农业为重点,旅游为补充,加快产业发展。

第一产业以生态有机农业为重点,抓住稻虾混养、林下经济的机会,提高农业效益;

第三产业乡村生活体验为亮点,适度发展农业观光、农耕体验、河田公园等。

充分利用现状产业基础,生态资源,文化特色,规划产业空间布局为一轴两区四片一心多点:

一轴——乡村振兴轴,沿村庄干道形成的乡村振兴轴;

两区——林下经济发展区、稻虾共养发展区;

四片——四个村湾居住片区,保留现状格局,禁止外扩建设、散点建设,鼓励适度集中居住。

一心——乡村综合服务核,以村委会为核心,作为全村的综合服务核心。

多点——多个种养殖节点。

(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业空间格局

1)落实上级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图、数一致,村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04.38公顷耕地保有量204.73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次规划划定农业空间面积231.14公顷,主要为耕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2.生态空间保护

1)根据鄂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天山村本次规划范围内涉及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23.23公顷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规划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24.44公顷,主要为林地、草地、湿地、陆地水域等,大部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外。

3)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其他生态空间,禁止水库范围内围垦、放牧和畜禽养殖;禁止河道、沟渠内维护造田,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严格保护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等质量较高的林地资源;统筹整合灌木林地;严格保护现状草地资源。

3.建设空间管控

三调中天山村村庄用地(203)规模为17.00公顷;至2035年,规划村庄用地(203)规模16.75公顷,规划预留0.25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未落实用地,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使用。

1)农民住房

本村内规划划定农村宅基地15.91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庄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村委会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3)防灾与减灾

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各村湾内活动广场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用于躲避灾害。

天山村防洪避险应着重注意消防安全,在村委会设置消防指挥中心,组织村民成立义务消防队,购置干粉灭火器等小型的消防设备;规划消防车道净宽、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m;利用广场、绿地作为防灾疏散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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