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梁子湖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承担1.32万亩的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由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公司、鄂州市太和供销合作社和鄂州市涂镇供销合作社共同实施。截至2025年11月下旬,三家实施单位完成了以水稻、油菜为主的粮油作物“耕、种、防、收”4个环节的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其中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公司服务总面积14965.17亩,其中:机耕1332.15亩、机种2940.39亩、机防6883.89亩、机收3808.74亩,按照省供销社制定的系数折算完成面积3115.93亩;鄂州市太和供销合作社服务总面积20563.09亩,其中:机耕1032.90亩、机种3849.23亩、机防10979.14亩、机收4701.82亩,按照省供销社制定的系数折算完成面积4012.07亩;鄂州市涂镇供销合作社服务总面积 30541.57亩,其中:机耕1199.72亩、机种6965.89亩、机防14974.05亩、机收7401.91亩,按照省供销社制定的系数折算完成面积6102.16亩,三家实施单位按系数折算合计完成服务面积13230.16亩。
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于2025年12月1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验收。各专家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现场抽查了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4个环节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询问了有关问题,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该项目全面落实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服务要求完成各个环节服务任务,提供的作业资料完整有效,符合实施方案要求,有效发挥了技术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验收合格。
现将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告期内来电反映情况。
来访地址: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梁湖大厦5楼
联系人:胡凤宝
联系电话:0711-241225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梁子湖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7-60699971
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27-60660312
特此公告。
附件: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
|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