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立同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梁子湖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贺立同辞去梁子湖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梁子湖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子湖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接受辞职后,报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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