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公共空间秩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梁子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按程序将《规划》予以公示,望广大群众及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13日。
信函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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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梁子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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