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于2025年1月1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验收。各专家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现场抽查了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4 个环节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询问了有关问题,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该项目全面落实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服务要求完成各个环节服务任务,提供的作业资料完整有效,符合实施方案要求,有效发挥了技术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验收合格。
现将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1日至1月18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告期内来电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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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鄂州市梁子湖区供销合作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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