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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南阳村美丽乡村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2-25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南阳村美丽乡村规(2021-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该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5日
  公示方式: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27-60699859
  信件寄往“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9号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60。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南阳村美丽乡村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
  一、项目名称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南阳村美丽乡村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类型
  南阳村东接新建村、农科村,南靠上鲁村,西与宅俊村为邻,北临梁子湖,在《鄂州市梁子湖区村庄分类布局规划》中定位为“旅游特色保护类”。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涂家垴镇南阳村行政区域,规划面积为377.34公顷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四、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
  五、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定位
  基于对南阳村现状资源条件梳理、特色提炼,融合产业发展诉求、村民诉求以及省级湿地保护区的要求,南阳村定位为:
  以古窑、陈氏家训等文化渊源以及丰富的人文底蕴为“魂”,以“丘、水、林、田、村”乡村肌理为“底”以湖泊观光、湿地观鸟为“爆点”,围绕“闲居湖畔、湖泊观光、湿地观鸟、特色农业”打造文旅融合的全域田园风光、三产联动的“滨湖田园乡村”。
  形象定位为:“梁湖观鸟地、瓜畦菜陇村”。
  (二)产业发展规划
  南阳村产业发展思路是以质兴农,推动一产兴旺,一二三联动,发展乡村旅游。   开展精品示范,打造瓜蒌精品示范基地,推动瓜蒌品牌化与标准化,打造绿色蔬菜精品示范基地,推动设施化与规模化建设,推动智慧农业发展,推动水产养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
  以梁子湖湿地为纽带,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观光农业、绿色加工业将是村庄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规划以“农业体验+绿色加工+文化运动休闲”为经济发展重要抓手,激发南阳村产业发展的活力。
  1.产业体系构建
  依据南阳村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现状打造“ 4 1 4 ”产业结构体系。
  “4”:打造瓜蒌为主导产业,蔬菜、莲藕种植、水产养殖为辅的第一产业布局,采用多种生态种植、养殖方式,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1”:打造瓜蒌、莲藕加工为主绿色加工的第二产业布局,采用瓜蒌、莲藕绿色深加工,促进村庄经济发展。
  “4”:打造“田园印象、湿地观鸟、采摘体验、文化体验”为主的第三产业布局,多元驱动,互联共生,实现产业一体化发展。
  2.产业布局
  结合现状产业基础形成“一带、五园”的产业结构布局。
  “一带”即以梁子湖绿道形成的村庄经济产业发展带。
  “五园”
  湿地逸园:位于村域北部蔡家海的水产、莲藕种养殖、湿地观光;
  原野乐园:位于村域北部,依托大屋陈湾、西屋柯湾发展共享农业的区域;
  瓜畦田园:位于村域西侧,依托大屋孙、熊顶园发展瓜蒌特色种植、绿色加工的区域;
  耕读趣园:位于康庄路北侧的以发展有机稻田、田园观光、耕读文化体验的有机农业种植区;
  乡土留园:位于康庄路南侧的智慧农业种植区。
  (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业空间格局
  (1)落实上级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图、数一致,村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111.04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次规划划定农业空间面积14.5公顷,主要为耕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2.生态空间保护
  南阳村全域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377.34公顷,为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地一般区,其中核心区面积1.82公顷,一般控制区375.52公顷,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1)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零星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
  (2)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风险监测、灾害防治活动。
  3.建设空间管控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32公顷,包含乡村道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
  (1)农民住房
  本村内规划划定农村宅基地17.24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庄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村委会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3)防灾与减灾
  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各村湾内活动广场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用于躲避灾害。村内的公共绿地、广场及外围田野等开阔空间作为避震疏散场地,主要道路作为疏散通道。 规划在村委会设置救灾指挥中心,将医疗室作为救护中心。村庄中心湾水塘、沟渠作为消防水源,各户采用水缸等储水设备来作为应急用水。
  南阳村防洪避险应着重注意规避梁子湖河沿线洪水淹没,应注意保护梁子湖及周边截洪沟、排水渠等防洪设施。严格控制河岸、截洪沟两侧的建设、侵占行为,禁止在内部进行农作物和果树种植,定期清理河道、沟渠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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