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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2-21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该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21日

  公示方式: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27-60699859

  信件寄往“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9号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60。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

  一、项目名称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类型

  朝英村位于太和镇北部,距太和镇政府驻地约2千米,东与马龙村毗邻,南与柯畈村接壤,西面和北面与子坛村相连。在《梁子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定位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太和镇朝英村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后的行政区域,规划用地面积277.0435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不包含城镇开发边界31.8760公顷)。

  四、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五、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定位

  通过提炼村庄发展亮点,着力于整合村庄生态资源、农业资源、人文资源等,以融入“梁子湖生态旅游区”旅游产业发展为契机,将朝英村建设成为集休闲郊野旅游、农旅体验为一体的“城郊文旅胜地”。

  (二)产业发展规划

  本村整体地势平缓,坡度坡向条件适宜建设,境内沟渠纵横,农业基础条件好,光照资源充分,朝英村适宜发展虾稻、莲藕等特色农产品种植。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目标,继续培育壮大村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走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之路。推进农业与生态、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壮大村庄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新空间。

  依托村域主要交通干线S314,整合两侧资源,串珠成链,拓展村庄产业发展项目,形成“三区”的村域产业空间布局。

  现代农业示范区:依托现有村庄虾稻种养基础,强化莲藕等特色种植业,不断推广先进的种养双水双绿模式,进行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做精品绿色无公害无污染的高端产品,打造太和现代农业示范区。

  产城融合旅游区:以幸福河为依托,以莲藕、稻虾特色产业为基础,采用农业+旅游+社区的综合发展模式,未来发展稻田科普、龙虾垂钓、休闲观光等项目,打造产城融合旅游区。

  山地生态旅游区:东北部大片未利用山林可结合占补平衡项目,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农业种植业,探索朝英村林下经济之路。

  (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业空间格局

  (1)落实上级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图、数一致,村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128.1680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次规划划定农业空间面积150.0810公顷,主要为耕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2.生态空间保护

  (1)本村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7.1812公顷,为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地一般区,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规划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02.9199公顷,主要为林地、草地、湿地、陆地水域等,大部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外。

  (3)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其他生态空间,禁止水库范围内围垦、放牧和畜禽养殖;禁止河道、沟渠内维护造田,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严格保护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等质量较高的林地资源;统筹整合灌木林地;严格保护现状草地资源。

  3.建设空间管控

  规划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8.9011公顷,包含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的9.6732公顷,总建设用地为28.5743公顷。

  (1)农民住房

  本村内规划划定农村宅基地15.8586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庄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村委会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3)防灾与减灾

  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各村湾内活动广场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用于躲避灾害。

  朝英村防洪避险应着重注意消防安全,在村委会设置消防指挥中心,组织村民成立义务消防队,购置干粉灭火器等小型的消防设备;规划消防车道净宽、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m;利用广场、绿地作为防灾疏散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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