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和《湖北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3号)规定,近期考评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现将已获得通过的4家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1.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
2.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二、联系方式
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向区档案局反映。电话号码:027-60698280。
附件:2024年度梁子湖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拟通过评审单位名单
梁子湖区档案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梁子湖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拟通过评审单位名单
(共4家)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鄂州市梁子湖区审计局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市梁子湖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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