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教师奖励活动的通知》,经我区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集中评定,中心学校审核,以下十名同志符合申报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12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电子邮件向梁子湖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梁子湖区教育局电话:027-60660176
举报邮箱:51815015@qq.com
梁子湖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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