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教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结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的通知》(鄂州教基[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全区开展了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16所)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如对认定情况有异议,请向梁子湖区教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27-60660163
梁子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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