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编纂《鄂州地名故事·梁子湖区卷》征文启事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日期:2019-08-14

为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根据国家、省、市地名普查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梁子湖区地名故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故事来源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词条中记载的地名故事;

2、一普资料、史志资料、考古资料、政区大典、年鉴、探古资料、故事传说、族谱中记载的有关地名故事。

3、民间传说的地名故事。

4、市外记载、流传的与我区地名有关的故事。

三、具体要求

1、地名故事主题必须是正面宣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故事题材必须与我区现有地名或历史地名有关;文体要符合故事的写作体裁,合理分布情节,合理设定人物关系,合理设定原因结果,合理描写人物关系,合理描写人物思想行为和事物发展变化,人物要有血有肉,让人感觉真实可信;注意细节的描写,详略得当;语言要求简洁、精练、流畅,故事具有可读性、趣味性。

2、地名故事一般应有背景、人物、生活、突出的主题、主题所围绕的中心、故事明确的意指。首先应选好题材,然后编写情节,描述人物,注意矛盾冲突、设置悬念和细节描写。编写地名故事是文学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3、征集的地名故事包括已编印、出版的故事,修订的故事,编写的故事、口述整理的故事。编印、出版、修订的故事应注明原作者、出版和收集、修订者,编写的故事应注明线索来源和编写人,口述整理的故事应注明口述者和整理者。每个故事的字数一般以500-2000子为宜。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五、投稿与酬金

1、此次征集的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一概不退,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供稿者自行处理,区地名办概不负责。

2、稿件同时提供A4纸打印文稿和电子稿件,送区地名普查办。供稿人提供真实姓名、详细的联系地址和银行卡号。

3、入选《鄂州地名故事》的稿件原则上按已编印、出版的故事每个30元(最先送达的有效),修订的故事每个100元,编写、口述整理的故事每个300-500元的标准支付酬金。

六、投稿方式

打印稿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梁子湖区地名普查办公室(梁子湖区太和镇福利院内),收稿邮箱:zhangxiansheng21@163.com 联系人:胡开贤(15997151708) 张先胜(13647119172)

注明“地名故事”字样。

 

 

                      梁子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

 

                                 2019.8.15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69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