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大道以西、一号路以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已委托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备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在修改完善后报备区住建局备案。现对《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大道以西、一号路以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梁子湖区政府网
通信地址:梁子湖区沼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11-2463988
公示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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