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加深广大干警对法律适用相关规定的理解,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引用,推进民法典正确实施,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官讲坛”第二期活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德秋为全院业务庭室干警讲授“民法典时代裁判文书引用”专题课程。
针对办案过程中普遍遇到的裁判文书引用问题,汪德秋以常见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从出台背景、基本逻辑框架、内容说明及具体引用规则等方面,对吉林高院出台的《关于民法典施行后在裁判文书中引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进行了详细解读,全面解答了干警们关于民法典实施后保留、废止、修正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如何适用、引用等实践困惑,帮助法官梳理了适用法律的思路以及为当事人答疑的方法。
“操作性很强!”“很及时!”“非常实用!”讲课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听课收获很大,既从理论上对《指引》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又系统学习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准确判断适用引用法律、司法解释等的方法,今后将加强业务知识特别是民法典学习,努力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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