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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院采取“五个一”措施守护梁子湖

信息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0-04-28

  (本网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全区三级干部大会暨作风建设大会的决策部署,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服务梁子湖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梁子湖国家级示范湖泊创建中积极履职,为“守护梁子湖”贡献检察力量。

  组织一次调研座谈。在梁子湖区各镇、新区集中组织开展调研座谈活动,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为“守护梁子湖”活动奠定基础。逐镇、新区走访一批所在乡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村民等人员,了解每个乡镇存在的破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情况,听取他们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一系列公益诉讼宣传。通过公益诉讼法治课、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开展街头宣传等形式在镇、新区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向群众提供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方式,并对群众提供的公益诉讼线索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摸排一批公益诉讼线索。在调研座谈、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多渠道挖掘发现涉及梁子湖水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依法及时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及时跟踪调查。

  立办一批公益诉讼案件。根据活动重点按照“有办案规模、有办案质量、有办案效果”的办案要求,突出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突出的案件,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建立一系列机制。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衔接机制。探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室”,与区法院“生态法庭”联手发力,为梁子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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