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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8-03

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点》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省市场监管系2022年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点 

  一、完善统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完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落实“总对总”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省知识产权局) 

  (二)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交流合作,推动落实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省知识产权局) 

  二、完善统一市场准入制度 

  (三)推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开展业务培训,推行统一登记规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对接总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逐步实现经营范围登记统一表述。(省局注册处) 

  三、完善统一公平竞争制度 

  (四)落实市场监管地方立法立项申报,推动完善地方市场监管立法立规。(省局法规处) 

  (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加快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数据库建设,建立统一的省县三级数据库。(省局反垄断处) 

  (六)研究制定反行政垄断合规指引,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抽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加强常态化机制化抽查、考核和公示通报。(省局反垄断处) 

  四、完善统一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七)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模式,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省局信用处) 

  (八)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培育工作,加大对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助力重塑信用。(省局信用处) 

  (九)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建设,建设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系统平台。(省知识产权局) 

  (十)制定出台《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省局网监合同处) 

  五、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培育和市场设施高标准共建联通 

  (十一)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建立省级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中心,引导社会资本开展专利托管、收储和市场化运营。(省知识产权局) 

  (十二)强化物流产业计量支撑,持续拓展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领域计量项目覆盖范围。筹备推进桥隧领域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光电信息检测)申建工作。(省计量院) 

  (十三)筹备推进“湖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检测系统”二期项目建设,争取年内新增50家企业接入平台。加强碳排放计量检测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研究,完成与省碳交易中心合作的《湖北省绿色项目评价指南》《湖北省绿色企业评价指南》,建立完善能源资源数据报告体系。(省计量院) 

  (十四)持续打造国家工业数字成像无损检测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北)“产学研”平台。稳步推进湖北特检院危化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基地(荆门)、湖北特检院宜昌检测基地后期建设。(湖北特检院) 

  (十五)积极推动打造信息安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信创新产品适配及软件质量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运用新兴技术实现第三方测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云端化”。稳步推进与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湖北省轨道交通智能装备中试基地”建设工作。(省电子院) 

  六、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 

  (十六)加大对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围绕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优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省局信用处、科信处) 

  七、深化质量品牌建设 

  (十七)开展质量服务体系升级行动,大力实施“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竞争型产业统计分类试点工作。(省局质量发展处、认检处) 

  (十八)组织我省优秀企业(组织)参加中国质量奖评选,开展第九届长江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省局质量发展处、省知识产权局) 

  (十九)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建设网上地理标志馆,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荆楚品牌。发布商标品牌发展报告,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举办全省地理标志大会和“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遴选优秀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省知识产权局、省局质量发展处) 

  (二十)开展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收集分析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热点和风险信息,开展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适时发布产品风险警示、消费提示,组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省局质量监督处、省质检院、省纤检局) 

  (二十一)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协调将“三同”工作纳入省内外贸一体化建设规划部署,支持“三同”促进联盟在湖北开展活动,指导检测认证机构靠前帮扶企业,加强“三同”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企业进入“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台。(省局认检处) 

  (二十二)持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便利机构取证。积极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平台,盘活检验检测审批监管数据,促进智慧精准监管。实施检验检测服务“51020”产业发展示范工程,引导省内优质检验检测力量围绕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国家质检中心,鼓励各地围绕支柱产业配套发展省级质检中心,形成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的梯队布局。(省局认检处) 

  (二十三)推进《湖北省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和专栏计划实施。提升广告产业助推经济文化效能,开展2022年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广告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等活动。(省局广告处) 

  八、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 

  (二十四)加强标准化交流合作。推进大洋洲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国际标准化研究。推进标准化工作区域合作交流和标准互认共享,高水平承办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11省市联席会议。落实中部6省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扩大在公园城市、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方面的协作。(省局标准化处、省标质院) 

  (二十五)优化标准化支撑体系。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标准体系研究,2022年新立项省级地方标准不少于200项,新发布制修订标准不少于150项。完善地方标准审评工作制度,加强对市州级地方标准的管理与监督。制定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不少于100项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省局标准化处、省标质院) 

  (二十六)强化标准实施。深入实施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落实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主声明公开制度,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产品服务标准评价。持续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省局标准化处、省标质院) 

  (二十七)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管理,新组建4—6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独立的工作组。加强“双碳”标准化体系研究,争取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湖北。深入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省局标准化处、省标质院) 

  (二十八)建立健全计量技术基础体系。市州级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70项,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850项。依托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主导实验室,组织10项以上计量比对,扩大湖北计量影响力。(省局计量处、省计量院) 

  (二十九)加大产业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指导创建国家航空动力装置维修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筹建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指导筹建湖北省基因与细胞治疗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积极申建国家北斗应用产品质检中心。加快推进“湖北省非织造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省局计量处、省计量院) 

  (三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省局计量处、省计量院) 

  (三十一)积极建设计量监管体系。建立湖北省计量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加油机、民用三表、出租车计价器等贸易结算领域计量器具监管,着力提高计量保民生效能。组织编制充电桩计量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计量监督检查。积极推动能源资源计量中心建设;加快建设碳排放计量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省局计量处、省计量院、省质检院) 

  九、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三十二)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地方标准,组2022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与验收,深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全省承诺企业力争突破3500家,优秀示范店达到500家。持续深化省级消费教育基地创建(省局消保处、消保中心) 

  (三十三)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和投诉线下社会联调机制。(省局消保处、消保中心) 

  (三十四)指导全省各地继续推进全国12315平台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深度融合,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大力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制发《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指南》,深入推广应用“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省局消保处、消保中心、省局12315指挥中心) 

  (三十五)研究制定《湖北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落实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加强宣贯培训和争议调解工作。(省局质量发展处) 

  十、完善统一市场监管规则 

  (三十六)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定期召开湖北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省局食品协调处) 

  (三十七)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权和任务。完善自查报告机制,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规范。(省局食品生产处) 

  (三十八)完善省、市、县三级稽查办案联动、信息报告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实施“一主多线”违法案件办案模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细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违法案件联合督办、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机制。(省局稽查处、食品稽查局,省药监局) 

  (三十九)积极推动将《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纳入修订计划,健全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配套的湖北省药品监管规则。(省药监局) 

  十一、强化统一监管执法 

  (四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落实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部六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建立长江中游三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省知识产权局) 

  (四十一)建设全省统一广告监管系统,加强重点线索派发督办,健全完善全省广告监管一体化制度。开展针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美容、金融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工作,协助做好文娱领域市场经营活动综合治理工作。(省局广告处、广监中心) 

  (四十二)推进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智慧网监”APP及省局网监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省局网监合同处) 

  (四十三)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省局法规处) 

  十二、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四十四)推进“三网一中心”(市场监管智慧审批一张网、智慧监管一张网、智慧服务一张网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和监管服务智慧化水平。(省局科信处、信息中心) 

  (四十五)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重点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和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建设。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监管数据、信息依法公开,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省药监局) 

  十三、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 

  (四十六)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十四、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四十七)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力度,依法及时纠正指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通、阻碍异地经营、妨碍公平竞争等行为。(省局反垄断处) 

  十五、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四十八)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竞争执法,加强原料药等重点领域,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行业竞争行为监管。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加强以案释法。(省局反垄断处) 

  (四十九)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工程,持续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省知识产权局,省局执法稽查处) 

  (五十)组织开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新经济等领域的竞争秩序,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培育建设全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帮扶,助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保护机制。(省局价监竞争处、执法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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