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子湖区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00029 发文字号: 梁政办发〔2019〕3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16日
发文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镇人民政府、梧桐湖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梁子湖区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梁子湖区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

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发20194号),决定在全区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行“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加快落实“88政务”模式(一门、一窗、一号、一单、一表、一网、一次、一份8个“一”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集中办、帮你办、自助办、全域办8个“办”合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易办、快办、办好的需求,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促进政务服务优质、快捷、高效,推进全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主要目标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着力推动“两个转变”“三个集中”“三个到位”(即审批服务以部门管理为中心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转变、办事模式从找“行政条线”为主向找政务平台转变,职能部门一般审批事项向一个室集中、审批科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做到“四减”“五统一”(即减事项、减流程、减时间、减材料,统一收件出件、统一咨询答复、统一办事标准、统一表单、统一网上审批和监管平台),着力于“三个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实现行政审批效率、政务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三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受办分离。将企业和群众申办事项的受理环节与办理环节分离,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形成受理、办理既分开运行、又相互链接,既相互支撑、又相互监督的运行体系。

2.统进统出。实行分区统一收件、分转、办理,统一制证发证,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全程控制。依法确定审批事项清单、审批要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制约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实现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可视化监察

4.优质高效。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快递收件、网上支付、网上预约预审等服务,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提效。

四、主要内容

(一)集成8个“一”,构建审批服务简便受理体系。

1.“一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大厅中心之外无审批,实现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事“只进一门”。

2.“一窗”。“多头受理”变为“一窗受理”。各部门窗口整合为法人服务区(含市场准入和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自然人服务区(社会民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不动产服务区三大类,分类设置综合窗口。综合窗口负责统一收件、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工作,后台分类审批与综合窗口对接,实现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到一窗”。

3.“一号”。依托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位自然人建立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依托企业信用代码,为每家企业建立数据库,实现“一企一档”。自然人、法人办事分别以身份证号和信用代码抓取信息数据,实现基本信息“一次录入,多次复用”,实现“一号申请”。

4.“一单”。将申请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流程、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以及承诺补交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合成一张告知单,实现服务指南读取“一单清”。

5.“一表”。对申请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套申请表,方便企业和群众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填一表”。

6.“一网”。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湖北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实现一网登录,多点推送。

7.“一次”。对一般事项即办即结,对需要多部门联办的复杂事项,采取告知承诺、“一事联办”方式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

8.“一份”。借助大数据,形成共享材料,通过电子扫描备份电子文档,专线推送,实行跨部门互认替代,减少同质材料多次提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只需提供一份材料。

(二)集成8个“办”,构建审批服务高效办事体系。

1.“马上办”。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即来即受、即受即办,实现合法合规事项依申请“马上办”,争取企业开办、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实现“日照日证”。

2.“网上办”。以线上办为主体、线下办为例外,凡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好办”。

3.“就近办”。完善区、镇、村(社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自助服务设施,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4.“一次办”。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件事”,即办即结,一次办好。

5.“集中办”。部门审批服务职能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归并镇基层站所和梧桐湖新区审批服务职能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和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通过联审联办、协同合办,实现集中审批办理。区级部门推行“前台综合受理、法人事项设置中台协助、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

6.“帮你办”。对招商引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及特殊群体个性化需求,依申请实行全程免费帮办。

7.“自助办”。完善信息化设施,探索7×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

8.“全域办”。打破本地域、户籍界限,实现全城通办。

(三)集成“一件事”,逐步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体系。

以自然人出生、上学、就业、保障、结婚、生育、就医、退休、养老、殡葬等为生命周期,法人以注册准入、办理许可、水电气报装、财产税务登记、获得信贷、人才招聘、投资保护、设备购置、破产清算等为生命周期,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套餐,做实“88政务”(“帮帮办”),有序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体系,形成政务服务“连台戏”“大合唱”。

重点任务

)推进行政审批环节优化

1.编制事项清单。编制完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推出集中办、帮你办、自助办、全域办服务指南,对政务服务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网上公开。

2.精简审批流程。各部门依法依规对审批环节予以“减、放、并、转、调”,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3.完善审批链条。各部门按照法律支撑有据、办事流程优化、审批人员专业的要求,形成完整审批链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进收件、受理、审批一体化。

4.实行并联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取消部门审批前置条件。落实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四联”审批。解决“准营难”、“办证难”,通过“一事联办”,争取实现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

)推进审批服务平台信息化。

1.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力推进全区部门间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提高数据治理质量。完善自然人、电子证照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共享材料六大基础数据库,加强全信息数据集约化、安全化管理,将各部门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实现审批、服务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协同管理和数据共享。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互联网+”,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推广“鄂汇办”,推动本地特色便民服务“上架”“鄂汇办”,优先接入公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覆盖面广且适合在移动端办理的高频事项,实现“查、约、办、缴”等多项服务随时办、随地办。

3.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市区对接。整合全各类公共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平台互通共享,配合市级部门12345建设为全市统一区级共享的集咨询、建议、投诉、求助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平台,形成“一个号码对外、全天24小时服务”的政务服务热线。

)推进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化。

1.“级一体”,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级协同联动提升区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建立覆盖全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

2.“三点一体”,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的设施配套功能和事项承接能力,推行“代办点+自助点+网格员服务点”的便民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就近能办。

3.“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办事平台、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集成,提高网上办事知晓度,实现区级网办率达到70%以上;提高网下办事便捷度,实现一窗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文件归档,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同步实现“一网通办”接入事项物流服务全覆盖。

4.“呼”一体,推进政务服务末梢有效畅通

实施“民呼我应”“基层呼部门应”工程。以“指尖推、掌上呼、线上办”的方式受理民生政务需求推广“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配合市指挥调度平台,及时下沉服务,即呼即应、即事即办,建立办件结果通报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

)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标准化。

1.落实“四级四同”事项标准。按照省、市、区、镇四级一体化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完全统一。提高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精细化程度,实现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2.统一政务服务流程标准。统一制定“一窗受理”的申请、流转、办结流程标准,细化完善申请材料目录,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等标准规范应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推进政务服务关怀人文化。

1.改善政务服务人文环境。改善政务服务大厅的绿化、卫生、文化等环境,提供高标准硬件设施,体现政务人文关怀。

2.提升政务服务文明形象。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纪律、业务规范、政务礼仪、职业道德等培训,统一着装上岗,规范服务言行。畅通投诉渠道,打造廉洁高效政务文明形象。

)推进审批服务监管规范化。

1.统一政务服务监管标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接“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完善覆盖级的监管事项,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统一监管标准,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促进监管公平规范。

2.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配置在线评价设备,推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即时对审批服务给出好评或差评。建立电话随机回访制度,评价结果纳入督察考评范围。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保障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的牵头协调工作;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区税务局分别牵头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申报等业务板块并联审批流程的优化和运行工作,要负责制定各自业务板块具体的实施细则;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基础保障各职能部门要授权综合窗口,将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充实进审批链条,保持专业人员稳定。改革试运行期间,采取政府购买与各职能部门派驻相结合等方式选配综合受理人员进驻办事窗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改造、信息化建设、业务运行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保障到位。

严格监督考评。此项改革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蹲点落实,直至审批链条有效运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奖惩。行政审批局定期聘请第三方开展窗口服务实测,测评结果同步报送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实行定向考评督查。对推进不力、未按照要求进行事项进驻和未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发证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及个人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附件:1.“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2. “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1

 

“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直相关单位见备注)

完成时限

1

集成8个“一”,构建审批服务简便受理体系

“一门”

区行政审批局

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窗”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号”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单”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表”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网”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次”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一份”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2

集成8个“办”,构建审批服务高效办事体系

“马上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网上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就近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一次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集中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帮你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自助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全域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3

推进行政审批环节优化

编制事项清单

委编办、

区行政审批局

委编办、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底

 

再造审批流程

全面清理证明

 

区行政审批局、司法局

委编办、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7月底

完善审批链条

区行政审批局

委编办、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底

各职能部门

(审批链条入驻)

实行并联审批

发改经信局

(投资项目)

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20195月底

市场监管局

(市场准入)

4

推进审批服务平台信息化

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8月底

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市区对接

政府办

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中旬

5

推进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化

三级一体”,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三级协同联动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中旬

“三点一体”,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呼应一体”,推进政务服务末梢有效畅通

政府办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6

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标准化

落实“四级四同”事项标准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统一政务服务流程标准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底

7

推进政务服务关怀人文化

完善政务服务人文环境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提升政务服务文明形象

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长期

8

推进审批服务监管规范化

统一政务服务监管标准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底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直相关单位,各镇(新区)

20196月底

备注:区直相关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改革目标

牵头单位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全政务服务“一张网”“级联通率”100%

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新区)

2

区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率达到70%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一窗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新区)

4

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70%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新区)

5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6

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住建局、税务局

7

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

住建局

住建局

8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住建局

住建局

9

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一人一档”、“一证一档”

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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