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409 发文字号: 梁政办函〔2022〕9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发文单位: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镇人民政府、梧桐湖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鄂州政办电〔2022〕6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种植业。全年粮食计划种植面积20.7万亩,产量9万吨,其中水稻14.89万亩,大豆1万亩,春播面积15万亩;油料计划种植面积9.18万亩,春播面积1.2万亩;蔬菜计划种植面积8.16万亩,春播面积3.5万亩。

  (二)畜牧业。全区生猪出栏19.26万头,能繁母猪存栏1.4万头以上。

  (三)水产养殖业。水产品养殖面积6.5万亩,养殖产量7.49万吨。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聚焦粮食、大豆生产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把粮食面积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推进优质绿色水稻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恢复双季稻发展,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利用丘陵旱地扩大杂粮杂豆种植,确保应播尽播,种满种足。

  (二)认真抓好在田作物管理。加强夏收作物肥水管理,分类施策。对播期晚、长势弱的小麦,及时追施速效肥,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对旺长麦田,要控制肥水,控旺促壮,拔节后期浇水施肥,防止脱肥转弱;落实油菜“促春发,重防控”重点措施,早施薹肥。加强清沟理墒,做到“三沟”畅通,防涝防渍。

  (三)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农业农村、供销、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畅通绿色通道,解决农资储备、运输和流通方面的问题。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及早进村进户,满足春耕生产需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打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四)大力发展畜禽生态养殖。持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入推进智慧畜牧赋能建设,重点督查养殖场“智慧兽医”电子养殖档案填报工作,实现生猪产业“全环节监管、全链条追溯、全过程管控”目标。

  (五)加快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加快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强化苗种繁育环节监管,狠抓水产良种保供。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积极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稳步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治,巩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长效管理机制,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六)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粮油、果蔬、花卉、水产(螃蟹)、中药材等产业链建设,重点打造优质稻米、油菜基地,培育粮油加工龙头;加快水产(螃蟹)繁育基地建设,挖掘苗木花卉多方式利用价值,推动莲藕、莲子全系列开发;提升鲜果分选保鲜水平,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扩规提质。充分利用网络营销、农超对接、农旅融合等新模式和新途径,千方百计搞活农产品流通。

  (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推广一批抗性好、产量高、质量优的主推粮食作物品种,着力抓好“水稻+”系列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模式集成示范,积极争取绿色水稻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等高效施肥技术,加强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力争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6%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4%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新区)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工作,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头等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出台过硬措施,广泛动员发动,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高质量完成农业生产各项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会商研判,强化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重点工作落在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三)加强政策支持。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动物防疫等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做好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业项目争取力度,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协调推进金融支农工作,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

 

  附件:梁子湖区2022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69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