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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补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招标(采购)公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805 发文字号: 项目编号:LZZC-2021-GK-02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发文单位: 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效力状态: 有效

  【项目概况】

  增补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8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23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ZC-2021-GK-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计划备案

  3、项目名称:增补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一)车辆协议供应商:乘用车(轿车)、客车等国产产品的销售;

  (二)家具用具协议供应商:床类、台类、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厨卫用具、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等产品的销售;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供应商:“车辆维修”是指车辆的大、中、小型修理,一、二级维护;“车辆保养”是车辆的清洁、检查、紧定、润滑、调整和补给;

  (四)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供应商:会计服务是指财务报表编制服务、记账服务、其他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是指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审查某机构的会计账册和其他单据的服务,包括跟踪审计服务;

  (五)资产及其他评估(含绩效评价)服务定点供应商:资产评估服务(不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评估)、清算服务(含新旧汽车的评估服务)、其他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六)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供应商: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八)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住宅楼、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写字楼、单位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

  ——车站、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九)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供应商: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帐许可证》;

  2.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包含绩效评价服务)协议供应商必须具备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3.印刷服务协议供应商必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供应商必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5.机动车保险服务协议供应商必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03日至2021年12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8栋

  3、方式:

  现场报名领取,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223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2310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中心(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东湖高新创意城B01栋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8栋

  联系方式:027-60699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8栋

  联系方式:027-60699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文娟

   电   话:027-60699879 

   

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授权代表手机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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