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0077 | 发文字号: | 梁常任〔2022〕1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发文单位: | 区人大办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5日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长窦小华的提名,梁子湖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彭友钧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万辉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傅友华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柯水田同志任区教育局局长;
陈志安同志任区民宗局局长;
黄文胜同志任区民政局局长;
朱建雄同志任区司法局局长;
张兴耀同志任区财政局局长;
张文选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明秋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柯文忠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立同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风华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韩建华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柯昌佑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熊五四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峤松同志任区审计局局长;
张春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绪新同志任区统计局局长;
汪长生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熊良兵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何溢辉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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