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057 | 发文字号: | 辞职 | 发文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发文单位: | 区人大办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1年1月29日主任会议提请梁子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万勇、易国胜同志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接受万勇、易国胜同志辞去梁子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辞职后,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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