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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363 发文字号: 2021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发文单位: 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主题分类: 司法 效力状态: 有效
  今年以来,我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省委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在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方面实现新突破,为推进我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总结2020年度法治梁子湖建设工作,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学习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时统筹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学史增信践行法治为民。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学习强国”在线理论学习力度,提高学习的深度和成效。以庆祝建党百年为契机,制定《梁子湖区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中心组示范学、各单位线上学、百姓专题宣讲、大讨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引领学等学习方式,在全区掀起党史学习热潮,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促进形成法治思维,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使命和责任。全区53家单位共开展党史学习511场次,其中33家单位共109场次活动互为学习借鉴。 

  (三)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梁子湖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各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和重要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的参与度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围,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全区共有20余家区直部门、镇(新区)聘有法律顾问。2021年以来,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湖北申简通律师事务所、湖北盈楚律师事务所和区法援中心律师,共审查重大合同15份,规范性文件2件,依法提出修改意见80余条,有效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 

  (四)深化“放管服”,畅通服务通道。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20版)》重新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其中26家区直单位共领取发布政务服务事项725项,镇级(新区)同步领取发布143个事项,村级领取发布54个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事项,可网办的事项比例达100%。 

  2.深推审批效能流程精简化。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减时限”效能,全面优化区级1155条事项办事时限,实现办事时限在3个工作日内的承诺件全部改为即办件,承诺时限在3天以上的(除确实无法压缩的外)均缩减至30%。率先完成全区51种高频电子证照数据汇集,梳理证照目录60个,截至目前共登记证照数据23.5万个,办事主体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可自动获取名下证件,无需重复上传。探索直接减掉非必要、不科学、不实际的办事材料,除免提交事项外,全区服务事项实现“硬减”13项、硬减率达6%,实现事项“免提交”1703项,减材料总数达1716条,减材料比例达100%,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事联办”专窗,完成了第一笔“我要办民宿”一事联办特色服务事项,实现了我区联办事项案例零的突破。 

  3.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夯实“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全区共领取599项监管事项,录入执法部门22个,执法人员95人,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截目前,全区共计录入监管数据3500余条,监管覆盖率达72.6%。 

  (五)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机制。2020年制定《梁子湖区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梁子湖区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清单》《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关于全面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实施意见》《梁子湖区2020年提升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制度后,新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梁子湖区“千名干部进千企优化环境促发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梁子湖区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全面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公平完善的法治环境。2021年以来,共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影响、风险研判60件次,依法对4人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共为涉及50余家企业的涉案案件开展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共受理涉企胜诉债权强制执行案件232件,结案20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700万元;与53家民营企业建立一对一定点联系机制,做到联系企业走访调研全覆盖。 

  2.全力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 

  1)开展法治体检。依照《梁子湖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梁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梁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承诺》《梁子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守则》等制度,整合优势资源,组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太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各企业法律顾问、优秀驻村法律顾问为成员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湖北瑞华制药、鄂东桩基工程公司、湖北建祥商砼等重点企业提供专项法治体检服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2021年以来,区法律顾问团服务企业10余家,为企业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近30件,查找法律风险点近13个,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0余条,举办《民法典》等专题法治讲座10场次,区普法志愿者还为各企业送去《民法典漫画读本》《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5000余本。 

  2)提升行政执法。以省市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契机,印发《关于我区送检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反馈整改的通知》,通过规范行政执法卷宗为抓手,着力整治涉企行政许可随意性、程序不规范、不透明等与法治营营商环境不协调的行政执法行为。各部门共自查行政许可案件3263件,为规范涉企行政许可行为提供了可循的经验和借鉴。 

  3)大力“清、减、降”。 

  一是制定《梁子湖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清理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的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的规定等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定,从源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2000年以来4200余份政府文件进行了逐一梳理、甄别,去除已废止以及不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初筛、复筛出123份文件,聘请第三方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予以清理,作出拟废止28件;拟宣布失效24件;拟修改28件;拟保留43件,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 

  二是制定《梁子湖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努力推动形成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共列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正面清单26项、证明材料43个。 

  (六)强化全方位依法治理。 

  一是全力确保全区政治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强化底线思维,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重大敏感节点和事件,最大限度把各类重点人群稳控在本地。对79名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落地核查中央、省、市下发的137条涉稳风险信息,与140余名涉事人员逐一见面,引导依法表达诉求,稳控吸附在本地;稳妥处置突发事件30余起以及10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没有滋生事端;持续开展“两禁”行动,查处涉赌类案件46起,对各类涉毒案件予以有力打击;深入打击“盗抢骗”案件,刑事拘留盗窃嫌疑人44人,诈骗嫌疑人34人,打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窝点2个。完成实名注册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2.3万人及预警反馈5518条,密织全民反诈网、有效防止受诈。 

  二是全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部门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立足部门职能,抢抓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日”、12·4等重要节点,抢抓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契机,通过拉横幅、刷标语、村村响、出动宣传车辆、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法治小礼品、滚动显示屏、展板巡展、现场接受咨询、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内容涉及“防疫防控”、“国家安全”、“三八维权”、“农民工讨薪”、“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宗教管理”、“生态环境”、《民法典》、反诈骗、非法集资等。各单位(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发放(张贴)法治读本(传单)、小礼品等80000余份,手机短信信息100000余条。 

  三是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驻村律师、各行业能手等优势资源,激活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0余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51件,调解成功246件,成功率98%。大量矛盾纠纷特别是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都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较好地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刑事犯罪,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严格依法审查复议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应诉1起,诉前调解成功并依法撤诉1起,既维护了《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又树立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五是公共法律服务再完善。依市司法局的考核标准,组织专班专人通过纸质台账、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聆听群众心声,向市局提出更换部分责任心不强的律师等有益建议近10条,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对群众维权意识加强而案多人少的不足,特常年聘请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每天指派1名律师与区法援中心律师共同值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事项近1500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70余件。 

  二、问题与建议 

  今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得到有力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主动性、实践性不强,学用分离,仍凭经验和感情办事,缺少必要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缺乏法律防患意识;部门间普法协调配合不够、资源运用不充分、普法载体陈旧,普法形式多在刷抽象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上,内容针对性不强。二是各部门因法制机构不健全、人手不足,对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明显不足。如区政府法治办职能自2019年3月整合于区司法局,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办以来,未实际配置工作人员,该工作依附于法援中心的唯一律师,不堪重负。又如各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三是律师资源不足,“法治体检”覆盖面不广。全区还有少数企业没有聘请法律顾问,还有个别企业没有开展“法治体检”。一些部门的法律顾问在本单位的作用,局限于发生纠纷后的事项处理,法律防患意识明显不足。 

  目前,请求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为区委依法治区办配齐2名专业专职法学工作人员,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外聘工作,有力推进区政府和指导、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为建立规范的3人所,各所应增配1-2名工作人员,根据区委常委会2020年27号文件精神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配齐乡镇司法所人员,以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诉求和大调解格局,切实使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得到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普法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加快法治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积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市场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治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探索“三元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新途径和大格局,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协调合作、夯实调解力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创新巩固“1+N”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为民、利民、惠民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将服务纳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基本事项清单。引导担任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主动对接顾问单位,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体检”。完善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实地查访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情况,针对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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