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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479 发文字号: 2021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发文单位: 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主题分类: 司法 效力状态: 有效
  上半年以来,我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省委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建设“三区一城”、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总结2020年度法治梁子湖建设工作,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学习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时统筹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学史增信践行法治为民。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学习强国”在线理论学习力度,提高学习的深度和成效。以庆祝建党百年为契机,制定《梁子湖区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中心组示范学、各单位线上学、百姓专题宣讲、大讨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引领学等学习方式,在全区掀起党史学习热潮,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促进形成法治思维,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使命和责任。至6月下旬,全区53家单位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511场次,其中33家单位共109场次活动互为学习借鉴。

(三)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梁子湖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各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和重要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的参与度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围,保证决策的科学化。上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重大合同12份,依法提出修改意见60余条,有效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

(四)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1、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一扇门”。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频率、办事习惯和部门事项集中度,设置“企业和项目建设”“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三大功能区,形成8个部门派员入驻,16个单位委托受理,17个窗口高效运行的工作格局,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2、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按照“四级四同”和“四减”要求,办事流程、材料均按省市要求应减尽减,办事时限在3个工作日内的承诺件全部改为即办件,承诺时限在3天以上的(除确实无法压缩的外)均缩减至3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发布区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725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事项。完善“区、镇、村”三级政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镇级(新区)领取发布143个事项,村级平均领取发布54个事项。

3、以创新促质效,推进“最多跑一次”。变“坐堂服务”为“上门服务”,深化“店小二”“保姆式”服务,探索帮办代办模式,实行老年优待证收证、办证、送证“一条龙”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定时受理”为“延时办理”,继续推行“5+X”模式(即连续2至3天双休或节假日假期增加半个工作日,4天及以上节假日假期增加1个工作日),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着力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

(五)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机制。继2020年制定《梁子湖区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梁子湖区2020年提升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制度后,新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梁子湖区“千名干部进千企优化环境促发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梁子湖区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等制度,全面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公平完善的法治环境。上述制度实施以来,共对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标注53件、回访5件,依法对涉市场主体案件1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与53家民营企业建立一对一定点联系机制,做到联系企业走访调研全覆盖。

2、全力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法治体检。依照《梁子湖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梁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梁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承诺》《梁子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守则》等制度,整合优势资源,组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太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各企业法律顾问、优秀驻村法律顾问为成员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湖北瑞华制药、鄂东桩基工程公司、湖北建祥商砼等重点企业提供专项法治体检服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半年以来,区法律顾问团服务企业10余家,为企业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近30件,查找法律风险点近13个,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0余条,举办《民法典》等专题法治讲座10场次,区普法志愿者还为各企业送去《民法典漫画读本》《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1000余本。

二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梁子湖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排查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突出的执法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立行立改。特别是重点排查和整治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的问题等。全区各执法部门共梳理出“开办企业”业务中窗口人员实行“仅提供业务咨询和纸质营业执照领取服务,其余均要求企业自己网上申请”;案件查处中个别执法人员违规收取涉案当事人礼品;因普法缺失明显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和诉讼成本等三类突出问题,并责令一一整改。

三是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①制定《梁子湖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清理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的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的规定等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定,从源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2000年以来4200余份政府文件进行了逐一梳理、甄别,去除已废止以及不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初筛、复筛出123份文件,聘请第三方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予以清理,作出拟废止28件;拟宣布失效24件;拟修改28件;拟保留43件,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②制定《梁子湖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形成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至目前,区直各行政机关共列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正面清单26项、证明材料41个,将在本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予以审议。③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机制。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急需、公共事业运行急需、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学校恢复开学急需、群众生活急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急需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可根据酌情缩短有关招标的时限要求,确保应急抢险的项目加快完成招投标活动。在工程建设领域,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道路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整治,共拆除违规设施5个,其中太和3个 梧桐湖2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上半年,本年减税降费累计减免金额1.66亿元,共计4925户。

(六)强化全方位依法治理

一是确保全区政治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强化底线思维,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重大敏感节点和事件,最大限度把各类重点人群稳控在本地。对53名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落地核查中央、省、市下发的37条涉稳风险信息,与40余名涉事人员逐一见面,引导依法表达诉求,稳控吸附在本地;稳妥处置鄂咸高速梁子收费站儿童溺亡事件等突发性事件30余起以及非正常死亡事件10起;持续开展“两禁”行动,查处涉赌类案件25起,行政拘留涉赌人员45人,罚款95人;破获涉毒刑事案件3起,查处涉毒治安案件13起,刑事拘留4人,强制戒毒4人,社区戒毒(康复)12人,行政拘留28人;深入打击“盗抢骗”,刑事拘留盗窃嫌疑人8人,诈骗嫌疑人9人,追赃挽损200余万元。2021年2月以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相继推送5条qq刷单诈骗线索,涉案金额5.14万元,张恒等团伙已全部落网。

二是全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部门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立足部门职能,抢抓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国际劳动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抢抓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契机,通过拉横幅、刷标语、村村响、出动宣传车辆、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法治小礼品、滚动显示屏、展板巡展、现场接受咨询、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内容涉及“疫情防控”、“国家安全”、“三八维权”、“农民工讨薪”、“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宗教管理”、“生态环境”、“民法典”、反诈骗、非法集资等。各单位(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张贴)法治读本(传单)、法治宣传品等2万余份,群发手机法治宣传教育短信共10万余条。

三是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驻村律师、各行业能手等优势资源,激活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0余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50件,调解成功148件,成功率98%。大量矛盾纠纷特别是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都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较好地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刑事犯罪,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严格依法审查复议案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应诉1起,诉前调解成功并依法撤诉1起,既维护了《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又树立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五是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按照《梁子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区2020-2021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更换3名工作不负责、不尽责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对群众维权意识加强而案多人少的情况,特常年每个工作日指派1名律师值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事项近600余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50余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得到有力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主动性、实践性不强。仍凭经验和感情办事,缺少必要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缺乏法律防患意识;部门间普法协调配合不够、资源运用不充、普法载体陈旧,普法形式多在刷抽象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上,内容针对性不强。二是各部门因法制机构不健全、人手不足,对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明显不足。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律师资源不足,“法治体检”覆盖面不广。全区还有少数企业没有聘请法律顾问,还有个别企业没有开展“法治体检”。一些部门的法律顾问在本单位的作用,局限于发生纠纷后的事项处理,法律防患意识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普法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2、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加快法治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市场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治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4、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探索“三元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新途径和大格局,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协合作调、夯实调解力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创新巩固 “1+N”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为民、利民、惠民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将服务纳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基本事项清单。引导担任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主动对接顾问单位,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体检”。完善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实地查访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情况,针对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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