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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0195 发文字号: 2020年度 法治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发文单位: 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严格执法实现新突破,为推进“三区一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总结2019年度法治梁子湖建设工作,并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梁子湖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通过每月“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各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各单位每周“夜学”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系统而全面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对接省委巡视集中反馈村级用权不规范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牵头组织聘请市司法局专家对全区87个村(社区)两委主职90余人开展“依规依权业务培训”。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大《梁子湖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力度,将各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和重要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的参与度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围,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全区共有20余家区直部门、镇(新区)聘有法律顾问。组织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3名律师和区法援中心律师,共审查重大合同13份,依法提出修改意见50余条;依法作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号令和复工复产复学通知等文件,有效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为推进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制定《梁子湖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区相关部门通过“政务一张网”,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更换、新取得执法证的人员41人。

三是依法行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根据履行职责配备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名律师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名律师承办。以彻底解决行政矛盾纠纷为目标,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严格依法审查复议案件。2020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应诉1起,切实维护《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全区无重大执法差错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应诉案件胜诉率达100%,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整合优势资源,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协助企业办理复工复产手续,加强生产安全防护,强化生产经营和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区法律顾问团先后服务企业10余家,为企业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近30件,查找法律风险点近10个,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余条。二是充分利用驻村律师、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企业设立律师调解室,有效化解企业矛盾。一年来,成功化解成大制衣有限公司职工受伤案等10余起企业矛盾纠纷,积极促成建诚环保有限公司与鄂州宏顺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诉后有效沟通。三是高位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与企业共同研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工作,为我区疫后重振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言献策。区普法志愿者还为各企业送去《民法典漫画读本》《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5000余本。

  (三)强化全方位依法治理

一是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责,严格执法。疫情封闭期间,全区排查11家网吧、14家KTV娱乐场所责令停业,关停各镇(新区)文化站、村文化活动中心,取消17场“村晚”文艺演出;每日下午开展村湾禁赌巡查,拘留29人,罚款52人,劝散1500余人,没收麻将机主板18块,麻将、扑克牌若干。对因阻碍防疫执法的7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对全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进行不间断的全覆盖检查,依法责令关闭活禽经营点10余户。

二是全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部门职能,抢抓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及“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抢抓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契机,针对“疫情特别时期”,通过拉横幅、刷标语、村村响、出动宣传车辆、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法治小礼品、滚动显示屏、展板巡展、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全区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张贴)法治读本(传单)、小礼品等80000余份。

三是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级各单位每月常规开展“矛盾大排查”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部门共同参与,扎实开展五月攻坚行动。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87件,调解各类纠纷205件,调处成功20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近800起;妥善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40余起,没有因处理不及时不妥当而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共系统梳理排查出重点人24名,重点群体16个,并进行逐一分析研判,逐员过筛,将其中的重点人员18名,重点群体9个交责任单位包保稳控,做好政策落实、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和教育疏导工作,平稳度过了各敏感节点,确保吸咐在当地、稳控在家中。

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新区先后4次联合开展邪教人员“敲门行动”,在对全区在册的34名邪教人员名单逐一见面、一人一包保;疫情期间全区共核查334名拟进京人员,并逐一落实包保稳控,纳入涉稳信息日报告;对断药、需送治等126名精神障碍患者切实做好送医送治、服务管理工作;对排查出的194名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全区155名以奖代补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四包一”服务管理专班;对辖区内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安排专人必接必送,对全区347名刑满释放人员和61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安置帮扶、跟踪监管、定期回访。

五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对我区第三轮“村(社区)法律顾问”2019-2020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倾听群众心声,提出更换部分责任心不强的律师等有益建议近20条。针对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而案多人少,特常年聘请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在每个工作日指派1名律师,值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近1500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40余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实施不畅,合力不足。部份部门、部份领导普法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工作主动性不高、动力不足。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不够,一些矛盾纠纷没有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区一些单位普遍存在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型人才缺乏、装备配备不够等问题,部分执法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大,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五是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滞后。梧桐湖新区、涂家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有待建设完善,同时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在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2、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区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区级和各镇(新区)依法治镇(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网络, 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区工作的督导考核。区依法治区办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3、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4、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全面巩固 “1+N”矛盾大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为民、利民、惠民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将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服务纳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基本事项清单。引导担任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主动对接顾问单位,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完善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实地查访驻村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情况,针对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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