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9537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发文单位: | 梁子湖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主要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组织开展了全口径的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资金和捐赠款物、复工复产、自然资源资产和4家区直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
审计情况表明,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区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收支基本平衡。
——财政收入逐年增长。2019年完成全区财政总收入83932.02万元,同比增长16.39%。其中完成税收收入80095.86万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5.4%,财政收入质量逐年提升。全年上级补助收入113597.8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6431.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1817.43万元,返还补助收入 5348.54万元,主要是争取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24590.3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35万元,基本养老低保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520.0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510.36万元等。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年民生支出11665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达85.78%。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投入9845.4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全面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体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全年投入环保资金 12926.59万元,用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投入达22607.46万元。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抚优待、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民生政策,发放资金5500.37万元。持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全年累计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大公共卫生支出1165.56万元。
——债务管理逐步规范。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470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989万元,专项债券7719万元。制订《梁子湖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债务化解方案,2019年债务总额比2018年减少300万元。
——财政绩效工作得到提高。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全年全区集中支付15940笔,支付金额139927万元。强化绩效管理,全面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完成41家区直单位71个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7089.09万元,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率达100%。依法依规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积极稳妥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完成采购项目26个,节约资金242.15万元,节约率10.31%。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成了预决算公开。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19年度全区财政总收入83932.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4%,同比增长16.39%。
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45313.32万元,占预算数的103.5%,同比下降2.73%。
2019年公共预算支出136000万元,占预算数的110.57%,同比增长3.82%。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83576.91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收入45313.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597.85万元。上年结余24665.74万元。
支出总计155631.3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预算政支出136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331.38万元,安排地方债券还本支出30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27945.53万元。
(二)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本级财政总收入2490.84万元,占预算数的97.68%,同比增长0.61%。
2019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9.68万元,占预算数的106.51%,同比增长10.17%。
2019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900万元,占预算数的100.49%,同比增长4.48%.
2019年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95074.90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收入2726.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022.43万元,梧桐湖上解区级收入10811.48万元,上年结余16514.14万元。
支出总计68542.0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65900万元,区级补助乡镇特岗津贴826.80万元,安排地方债券还本支出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15.22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26532.8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980万元,其中: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9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27万元。基金支出总计7980万元,其中:地方基金预算支出7980万元。收支相抵持平。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度梁子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91.6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85.44万元,利息收入79.1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612.95万元,其他收入105.91万元,转移收入8.26万元。
2019年梁子湖区社会保险性基金支出5569.3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666.13万元,转移支出10.44万元,其他支出51.82万元,上解支出1841万元。
上年结存4168.38万元,本年结存1722.27万元,累计结存5890.65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底,梁子湖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4708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
(六)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国库暂存款未整合使用8865.87万元,为历年结余财政专项资金。截至2019年底,区财政局结转结余专项资金41598.45万元,其中历年报支挂暂存款8865.87万元。
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将此暂存款调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不足部分。
2、养老保险基金资金未实现保值增值。
(1)银行定期存款未实现大单管理,利率未能上浮。2018年区财政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2000万元转存邮政储蓄银行,定期1年,年利率1.78%,利息收入总计35.60万元。财政专户定期存款未能实现大单管理,未在银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社保基金增值保值收益未能实现最大化。
(2)支出户存款利率未执行国家优惠利率。截至2019年底,梁子湖区社保基金银行支出户存款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均未按国家规定的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
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与相关银行重新协商并签订符合上述要求的计息方案。
3、违反预算编制规定,少安排本年度预备费159万元。2019年梁子湖区预备费预算安排500万元。按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至3%的标准,2019年预备费安排应不低于659万元,不超过197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基本情况
(一)年初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41家区直部门预算收入23359.14万元,其中:上年专项结存2487.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33.38万元,其他收入725.77万元。当年安排预算支出23359.1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经过预算调整后,41家区直部门实际执行收入32598.1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2487.74万元,经费拨款19747万元,其他收入10016.85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支出30658.45万元,收支结余1939.64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41个部门2019年五项经费预算支出722.78万元,决算支出389.21万元,同比减少60.89万元,下降13.53%。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合理,存在“大预算,小支出”的问题。如: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2019年度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582.53万元,收入决算数为600.54万元;2019年度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582.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8.44万元,当年实际收支均小于预算数。
2.少数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往来款项及未报销发票长期挂账,以白条抵库,涉及资金36.22万元。如:截至2019年6月底,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库存现金科目余额36.22万元,其中:以往来结算票据收到拨入经费1.60万元;各类人员欠款26.40万元,历年挂现金账未处理票据8.22万元。审计期间,该分局已收回资金23.55万元,存放在本单位未上缴财政。
3.延伸审计乡镇预算执行发现的问题:
(1)涂家垴镇出借专项资金200万元。2020年1月22日,涂家垴镇政府以暂借名义拨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200万元到涂家垴镇占补平衡项目指挥部,未约定归还时间。
(2)东沟财政所将2019年度教育经费直付个人账户资金,涉及金额21万元。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款物的管理工作。一是成立梁子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由区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在区级层面上负责防控款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二是规范防控疫情款物管理。指挥部先后制定相关制度,使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完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对接机制,对外公告接收款物的捐赠渠道和专用账户,定期发布《爱心捐赠公告》和《物资分配公告》。四是部门之间分工明确。捐赠款物在区指挥部统一调度下各负其责。审计结果表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投向合理,捐赠款物拨付及时。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子湖区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724.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7.29万元,省级资金149.10万元,市级资金29.11万元,区级资金1458.63万元;实际使用1724.13万元,其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57.88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196.63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424.90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408.86万元,其他支出635.8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政资金应付未付5403.52万元,其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4.50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221.21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152.35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2648.23万元,其他支出1491.85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子湖区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39.75万元,其中:区本级接收捐赠资金109.75万元,市慈善组织转款30万元。支出139.75万元,其中:购买医用物资类和消杀防护类553993件(套)支出135.10万元,购买生活物资类及其他类6件(套)支出4.65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子湖区共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37.33万件(套),安排使用上述物资37.33万件(套)。
(三)调拨物资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子湖区共收到市指挥部调拨口罩、蔬菜等各类物资27.88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27.85万件,结余0.03万件。
四、企业复工复产审计调查情况
区审计局从2020年4月1日至4月25日组织对纳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服务管理的59家规上企业以及10家未划为规上的中小微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
自全区复工复产工作开展以来,梁子湖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为民服务初心,主动践行使命担当,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防疫优先,统筹兼顾,全力支持和有序引导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截至2020年4月20日,全区59家“规上”企业已复工复产50家,未复工复产9家,复产率85%;职工总人数9454人,已返岗到岗总人数8331人,员工复岗率88.1%;税收减免220.68万元,金融支持2688万元,电费减免0.88万元。
截至4月20日,抽查的10家规下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其中:职工总人数394人,已返岗人数349人,复岗率87%,产能恢复率44%;税收减免37.71万元,金融支持4000万元,电费减免0.23万元。
审计调查情况表明,我区贯彻落实区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企业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力量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产业链条未恢复、短期复产达产难度大、房租减免、财政支持等惠企惠民政策落实不及时等问题。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度,区审计局实施了4个部门共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未及时收取工会会员费2189.75元;出差费用报销的财务手续不齐全。
(二)原区农林局:未及时收取单位自筹人员五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涉及金额53964.80元;购置资产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未入固定资产登记,涉及金额18700元。
(三)区交通运输局: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询价不规范涉及金额9495元;扩大开支出范围、违规报销差旅费2260元。
(四)原区食药局: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询价不规范,涉及金额88160元;公务接待费报销“四要素”不齐全,公务接待超标准,涉及金额11667元。
六、林业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9年度,在对原区农林局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实施了林业资源资产审计。截至2018年底,梁子湖区森林总面积 9506.18公顷,较2016年底增加1460.08公顷;森林蓄积量 414696立方米,较2016年底增加38156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6.90%,较2016年底上升0.66个百分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无证采伐林木5起,涉及采伐面积16.22亩,蓄积量50.34立方米。因项目占用林地59处,涉及改变林地面积243.11亩。
七、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梁子湖区审计局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并下达审计决定,并责成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督促整改,并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加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加强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专项资金,应当按照项目性质清理归并,统筹整合使用。
(二)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一是严格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缴库;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的登记管理等各项规定,积极清理长期挂账款项;三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的监督,全面评价相关项目支出绩效,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监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动态监督,将政府债务列入财政监督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举债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从源头上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和偿还风险,确保所贷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顺利推进,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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