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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8945 发文字号: 2020年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发文单位: 梁子湖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主题分类: 司法 效力状态: 有效

  2019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梁子湖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区高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19年12月,我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区普法办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成立中共梁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成立执法、司法、守法三个协调小组。及时召开中共梁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共梁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梁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梁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制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以细化分解,并纳入年终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年底,依照《梁子湖区镇(新区)、区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梁子湖区各镇(新区)、区直单位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法治建设日常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强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浇铸法治思维。通过每月“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各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各单位每周“夜学”、“学习强国”等方式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系统而全面地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习近平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范围,并大力倡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学法用法,力争参考率达90%以上,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法治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入推进减政便民。按照“一窗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基本要求建成利企、便民、高效服务的政务服务大厅。目前“一张网”已覆盖100%的乡镇村,基本实现五级联通,掌上办高频事项达170个。事项标准编制方面,已发布依申请类183项,公共服务类87项,“颗粒化”工作已完成100%。政务服务完备度方面,27家区直单位已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01项,5个乡镇539项,87个村3700项。区直单位依申请事项共502项,可网办事项共484项,网办率为96.4%。在线成熟度方面,已开通网办事项381项,开通率为78.7%。政务服务成效度方面,“马上办”事项59条、“全程网办”事项345项,“一次办”事项92项,即办件率为11.8%。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方面,已收集电子证照印模采集37个。民政、人社、不动产登记交易、市场监管等10余家区直部门,入驻实体大厅事项340项。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是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5个工作日,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当日办结。全年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共 1029户,其中农专31户,个体户698户,企业300户。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和持续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区采取“多证合一”登记和换照市场主体1602户,其中企业585户,个体工商户1017户,全区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市场主体共6824户,其中企业2058户,个体户4766户。办理“证照分离”改革登记业200余件,注销登记277家,无纸化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14家。落实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与设立登记同步办理制度,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不在同一机关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通过以上措施,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积极迎接全省、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司法督察,对司法督察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依法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1、信用信息公示全域覆盖。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双公示”工作机制,向“信用湖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了“双公示”信息,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公示全覆盖。2、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3、建立“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推动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实行定期发布,每半年在媒体发布。

(三)全面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经依法治区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规范的文件及时予以规范修订,对已不合时宜的文件及时清理废止。

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梁子湖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湖北申简通律师事务所、湖北嬴楚律师事务所常年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同时将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情况纳入年度法治考核的范围,要求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和重要合同、协议等由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全区共有25家区直部门、镇(新区)聘有法律顾问,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组织湖北申简通律师事务所、湖北嬴楚律师事务所和区法援中心律师,对区政府2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全区重大建设项目9份协议、合同,依法共提出修改意见40余条,有效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

(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是法治引领综合治理。依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加强综合治理的法治引领。各部门抢抓法定节日、法律法规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在镇(新区)政府或大型超市门口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联合或独自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法治小礼品、滚动屏播放典型案例和法条解读、法治文艺演出、展板巡展、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驻村律师或联合上级主管部门有计划地深入机关单位、社区(村)等举办法治讲座,全力推进全民普法,内容涉及“扫黄打非”、“打非治超”、“三八维权”、“农民工讨薪”、“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十进十建”、“宗教管理”、“生态环境”、“校园欺凌”等。2019年,各单位(部门)共举办法治讲座近100场次,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法治读物30000余本。在建设法治文化墙、农村法治宣传栏、固定宣传橱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创建。目前,全区共打造15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其中,太和镇柯畈村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徐桥村广场、新屋村被授予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涂镇瑞华制药、沼山海博实验学校、太和镇柯畈村等被授予全省“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

二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根据履行职责配备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名律师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名律师承办。以彻底解决行政矛盾纠纷为目标,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严格依法审查复议案件。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件,全部案件均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既维护了《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又树立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是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推动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的便民网络。按“临街一层、交通便利、统一场所标识、指引、方便获取法律帮助”的要求,全面建成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并投入使用。对接司法制度改革,先后设立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劳动和人事仲裁院、区信访维稳中心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梁子湖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值班制度》,规范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成功推进第三轮(2019年-2022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委托选派专班专人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系统,不定期下村入户查阅台账,调查走访等,加强对进驻我区87个村(社区)的17名律师的动态管理,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加大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按期办结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111件(其中,市及28件、区级83件),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需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全区执行案件进行节点监督、“红黄灯”督促,有效防范行政机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四大家”领导常年轮流值守信访大厅坐阵接访和每季度一次“区委书记大接访”,区级领导全年共接待群众79人次,受理事项54起,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有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部门有机联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管理职能、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是加大行政监督,大力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区监察委全程监督、区司法局牵头,历时6个月分阶段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执法卷宗,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立行立改或逐步整改)和重点督查(听汇报、阅资料、查效能、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零报告”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问题重点督查),重点覆盖发改和经信、公安、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健、市场监管、城管等领域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限期答复,及时、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完成区本级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二、存在不足

(一)政府服务工作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对部分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能力不足,网上服务能力离群众期待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优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经费保障不足、专业型人才缺乏、装备配备不够等问题。部分执法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政府监管效能需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监管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向基层延伸不够。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加强“放管服”改革力度,全力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瞄准“堵点”“痛点”发力,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切实“减证便民”。

(三)狠抓决策程序落实,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督促各级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主动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效。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展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加强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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